在确认林霄那刻,他简直兴奋得血液沸腾,可惜他看上小宠物,似乎失忆,只剩下些本能,若非是如此,他还不能通过他那些小动作认出他来呢。
他乡遇故知,他简直兴奋得想要酱紫这个人囚禁起来,这次,他定会更有耐心点,努力,让这个人陪着他辈子。
他小宠物这强,这倔,就算是再被囚禁百年,也定不会被玩儿坏——他第次,生出想要跟个人玩儿到死冲动呢。林霄,无疑是最适合人选,这天下,还有谁能够穿越两世来让他玩儿呢?
可惜,他
而应该叫做——□□。
当日李淳风利用王清欢与轩辕城起到黑魔森林猎杀幻兽时候,引发兽潮,之后便遇到林霄。
他虽然不认识林霄脸,但是当时林霄状态却让他觉得熟悉至极。他自然不会蠢到真以为谁那喜欢自己,喜欢到疯魔着追自己半个多月地步,所以他看似直吊着林霄玩儿,然而实际上,却直在暗中观察着他。
经过半个月观察,当时他以为林霄是他曾经玩儿半个月就玩儿坏个天才,因而很有些兴趣,眼见这个人竟然还走火入魔,且他那徒弟竟然对这人图谋不轨,心存诡念,便存看戏心思,所以等几天,却不想,再找人时候,竟然找不到人。
直到他查到这两人进城主府,便动用手边势力,直接闯进城主府,想不到却看到场好戏。可惜,那个“天才”熟人,却竟然没死,倒是那小徒弟,竟然格外有趣,竟在年之内,陆陆续续地将当日闯进去人,甚至是无意间看到人,全部都悄无声息地杀。
之后,这小东西竟然像是盯上猎物独狼样,死死地盯住他,竟然还带给他不小麻烦,直到他报复着玩儿把,再次看到当日那个追着他“天才”,他才终于将对君墨升起兴趣,下子转移到林霄身上。
他也是番试探之后,才发现,那将近半月追寻,这位老熟人明明已经到心魔丛生地步,竟然还是把他玩儿把。
这哪里是那个他玩儿半个月就坏天才?分明是陪着他整整玩儿五年才被玩儿坏,之后又陆陆续续消耗他六七年时间来逗弄林霄!
若说李淳风两辈子以来对谁最有印象,林家那个总是阳光耀眼,却又狡诈至极小狐狸,无疑独占鳌头。
他直为林小子崩毁而愤怒不已,直到他被炸死,直到他重生在林家小子写这篇狗血言情文里头,他才隐约有所感悟明白——这小子,即便是已经被他践踏到泥泞里,竟然还是没有被玩儿坏!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