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可爱的猫猫狗狗陪他玩。
时望很喜欢这个人,颜控本性从幼年时期就根植于骨子里,就算爸爸妈妈一百遍一千遍的叮嘱他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但他还是像个小尾巴似的傻乎乎的紧跟在男人身后,用小手拽着他的衣服叫他叔叔。
那时候的时望还不知道这个男人是谁,不知道他的身份地位,更没有意识到他是怎么如此轻易的把自己从审查严格的托儿所里带出来的。
只是这个男人长得好看,时望就愿意跟他玩。
阴雨天气,他坐在厚厚的羊毛地毯上搭积木,一边搭着,一边伸手抓着精致的小蛋糕塞进嘴里。
尔后他又注意到了坐在沙发上看书的男人,于是费力的站起来,吭哧吭哧的跑到他跟前,抓着他的衣服往他身上爬。
手指上残留的奶油抹到了男人价值昂贵的西装上,在布料上留下几个明显的手印,但对方并没有生气,而是放下书抓起时望的后衣领,把他拎到了一边。
男人看着他笑了笑,有些叹息的道:“还真是一点儿都没变,跟上辈子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