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墨脱/光了比穿着衣服更有看头,四肢纤细修长,却有
比在专案组好一点,程墨对他似乎有点兴趣,虽然也不主动提问,但刚搬进来的时候,在他的画室里看了好久。
他喜欢水彩,没有系统学过,偶尔会打发一下时间,在画室待上一天。
程墨在他的画室里转了足足一个小时,转到他的自我感觉都从忐忑变良好了还没出去,他忍不住问了一句:“你喜欢?喜欢我可以送你一幅,你想要什么样的?”
“不用了。”程墨摆摆手,没有要收礼物的意思,“我是很羡慕,觉得画面很有张力。”
“啊?我画的很烂的。”他对这个评价有点受宠若惊。
,沉浸在恬淡的香水味里愣了片刻,最后摇摇头,发车离开了。
空气有点甜,有点撩人。
几乎同一时间,陆远哲站在自家院子里,和丁辰煜是一样的表情。
今天有个同学聚会,陆远哲让郑姨给程墨一个人做了饭,自己溜达到了市中心。步入工作,朋友们的恋爱率大幅提高,不管关系是不是够稳定,单身狗已经从多数变成少数了。
他也很想谈恋爱,可惜感觉没到,对大部分人的兴趣都停留在“认识、接触”的程度上。
“艺术嘛,能表达自己想表达的,就是最大的成功。”程墨俯身看着他画的花田,喃喃说着,“如果情绪都能从纸面上穿透出来,肯定就是天赋异禀了,我很羡慕。”
他没想到程墨是个文艺青年,毕竟程墨的行李里一本书都没有,也不在上班时间借苏小芷的小说看。
说回到今天,回去的路上他还在想,程墨这样的机器人,会不会真像凌溪说的,对爱情方面十分冷淡。结果他回到家,刚路过二楼画室打算去三楼拿点东西,就看到程墨在脱衣服。
程墨的动作很利索,一扬手就脱了T恤,两步就把自己的睡裤脱下来折好了,动作一气呵成,行云流水。
此情此景,陆远哲一个急刹车在玻璃门外站了两秒,想看看程墨还脱不脱短裤,可惜没有。
少部分,比如程墨,自己的小世界像铜墙铁壁一样坚固,他根本捉摸不透。
他第一次遇到这么难搞的人——程墨搬进来好几天了,每天跟他一起共进早晚餐,他却没有获得任何情报。他给出点话题,程墨就自然地跟他聊着,既不讨厌说话,也窥不出兴趣。
饭后程墨可能会在他的别墅三楼看一会海,或者在他的院子附近散散步,最多跟他一起健一会身,然后就回房了。
房门到早上七点半他出来吃早饭的时候才会打开,然后就是新的一天,新的机器人。
他唯一的新发现就是程墨体力还挺好,能跟他一较高下,可见程墨的大学成绩都是真的,没有投机取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