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翊仔直跟推荐这云吞面,”黎承睿笑笑,“那小子就是小孩子脾气,怕不来吃次,他要不高兴。”
曾杰中微微扬起眉毛,目光古怪地巡视他番,随后笑:“看来你跟翊仔相处得挺好,之前直担心他有点自闭,有社交恐惧症,现在好,有黎sir在他身边带着,想必能令他多点接触社会。”
黎承睿万分厌恶他这种自诩家长口吻,于是略带讥讽说:“翊仔怎会有社交恐惧症?放心吧,他只是内向点而已,会带他见多点世面。”
“那真是有心,”曾杰中笑着说:“翊仔虽然乖,但他人情世故概不知,如果有冒犯到地方,希望黎sir能多多包涵。”
“这话你来说就见外,”黎承睿皮笑肉不笑地回答,“跟他见如故,早已把他当自己弟弟来疼,自己人,
黎承睿看见这个男人就嫌恶,他没忘记林翊提到他时也带有类似对自己那种信任感。林翊就如单纯而无害小动物样,他本能地知道谁对他好,再加上心思单纯,他会回报对他好人以信赖。
可对黎承睿来说,如果可以,他宁愿将林翊关起来,只许他全心全意依赖自己个人就好。
特别是眼前这个男人还派斯文尔雅,温良恭谦,这种气质,恰恰是他这种在外风吹雨淋警察所不可能具备。
林翊那美好,值得最温柔对待,可若这个给予温柔人不是自己,那就是另回事。
黎承睿眼睛微眯,迅速从头到脚打量曾杰中遍,他注意到曾杰中整个人给他种整洁到怪异感觉,西裤熨烫得笔直,皮鞋擦得锃亮,衬衫上无丝皱折,西服外套服帖高档,看着就不是便宜货,便是头发,若不是今晚风大,想必也会梳得丝不苟,这个人若加个领结,简直可以去参加晚宴。
黎承睿接触大多是警局同事,风里来雨里去,若非重要场合,无人会注重装束。而他常年对付重案罪犯也大多是亡命之徒,似这种天生优雅仪表堂堂男性并不多见,曾杰中这种人,天生就令黎承睿产生种异类感。
但有些人就算就注重仪表甚于切也不犯法,黎承睿对此只能微微笑,压下心中不悦道:“是曾先生?真巧,这都能碰见你。”
“住在这头,该说巧人是。”曾杰中意有所指地道。
黎承睿嘴角弧度增大,不着痕迹地问:“顺道来这吃碗面而已,都这晚,曾先生从外面回来啊?怎,今晚有聚会,或者只是加班?”
曾杰中淡淡笑,露出洁白整齐牙齿:“说下班也对,今天比较多事情做,怎这家面很出名吗?在这头住这久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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