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承睿把车停在林翊家大楼下时,低头看表,这才发现自己与跟林翊约好时间还有将近五十分钟。他愣会,不禁低头苦笑下,没办法,他从小就这样,到重要日子,比如大考,比如入职,比如出重要任务,他都习惯比预定时间提早半个小时以上到达目地,方面让自己熟悉地形,方面提前令自己进入状态。
他是个做事有条不紊人,目明确,计划周详,但在有生记忆中,仅仅因为相约去玩就这郑重其事地对待,却只有林翊个人。
“臭小子,就算去见警务处处长也没这隆重啊。”黎承睿抬头望着那栋大楼出入口自言自语,“你可大牌过他,懂不懂?算,你还是不要懂好。”
不要懂,就不用怕,不用怕,就不会躲。不躲不藏,时间长,没准还能博得那个少年些许信任,还能有幸见证他往后生命中那些重要时刻,比如考进大学,比如毕业典礼,比如交女朋友,比如结婚。
黎承睿莫名感到心酸,他知道,便是有幸直陪伴在少年身边,他终究也不过是那孩子生命中看客而已。
正这想时候,他突然眼前亮,左前方三点钟位置大门口,林翊正双手插在裤袋里,目不斜视,慢腾腾走出来。
他今天穿着淡蓝色格仔衬衫,里面是白色T恤,卡其色九分长裤子,脚上套着常见布鞋。他全身上下普通到不能再普通,连丝耀眼颜色都没有。可这个少年沐浴着晨光这往前走,面目精致,神情沉静,他就如块晶莹剔透水晶,对着光线,能折射出各种角度各种炫目光芒。
黎承睿心跳加速,那种第次见到他山崩地裂震撼感又倾覆而来,他呼吸有些急促,他时间没有办法弄清引起自己如此强烈反应原因到底是少年本身,还是少年所代表某种特殊内在含义,但无论如何,他能确定是,终其生,他大概只会为这个人产生这种奇特迷恋,称之为神魂颠倒也不为过。
他静静地注视那个少年背朝自己走远,仿佛只需注视他背影,黎承睿便能感到异样满足。等他回过神来,这才想起这孩子为什这早出门,他要去哪?
黎承睿忙发动汽车,慢慢跟上去,清晨这片已经有不少人,晨练老人,吵闹小朋友,出去赶早市买菜主妇。黎承睿在车里看见林翊路走也会跟人打招呼,通常是跟长者,有阿伯阿婶拍着他手臂跟他说话时,少年都会很配合站在那陪人聊天,对方不让他走,他也茫茫然不知道可以先走,脸上偶尔还带出点清浅笑意,让人看不出敷衍,却只看到好人家教出孩子那种纯良乖巧和淡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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