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给孟远岑选的礼物是钢笔,品牌名为“Mright”,品牌概念里说,希望每个人都能找到最合适他的每一只钢笔,不过沈浔觉得还有另一种理解方式——
“myMr.Right”的缩写,我的意中人。
他希望这是一个误会,但又无法忽视一丁点的非误会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足以让送礼物的他变成小丑——那他最好的选择就是解开误会之后再送给对方。
毕竟他的小心翼翼成了习惯,他所坚持的分寸感早已畸变成密不透风的龟壳,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会让他选择在第一时间蜷缩进去。
希望孟远岑没有辜负他的信任。
作者有话要说:
钢笔的牌子是我瞎编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