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煜瞥他眼:“那再夸你两句?是谁说不会有事?”
时初张张
在信任人面前,这不叫示弱,不代表自己低人等。害怕也好,担心也好,哭也罢,爱也罢,都是人之常情,很正常情绪表达,没什。
不管是时静还是向德光,从没让时初体会过这种感受,所以他比别人更晚点才懂得这个道理。
屋内警察很快将向德光拷上,大概是时初话起作用,他也没有反抗。
还需要时初到警察局配合做笔录,带头警察朝秦煜比个手势,问他什时候好。
秦煜挥挥手,示意他们马上就下去。
不由分说地强迫时初抬头,然后看见他泛红眼眶。
时初自己也不想这样,可情绪总是来得毫无道理,他依然为此感到羞愧。
如果他小时候有过相关经历,就会明白,有些小孩子摔倒不会哭,个人也能坚强从地上爬起来,再拍拍身上灰。若旦见家长,那些名为委屈情绪就会从边边角角争抢着爬出来,让人在毫无征兆之时落下眼泪。
狗狗也只会在喜欢人面前敞开肚皮,人同样如此,只有在信任人面前,才敢露出最脆弱部分。
秦煜反应极快,只手顿时捏住时初双颊,强硬将食指挤进他口腔中,从他牙齿下拯救即将被咬得鲜血淋漓舌头。
那位警察留下两个人看着他们,带着其他人走。
过会儿时初才瓮声瓮气地开口问:“为什他们不管?”
“领头警察是朋友,只是给点时间,会儿你还要去警局做笔录。”秦煜说着,撩开时初衣服下摆看眼。衣服腹部处也有血迹,但只有点,腹部有道口子,但很浅,血已经自己止住。
他稍微放心,再将时初手拉到自己面前看看伤口。手掌处刀痕比腹部深很多,不过幸好就如时初所说,没有伤到重要血管,过这久,血已经不再怎流。
时初已经收拾好自己情绪,他站直身,低头用另只手整理衣服,还嘟哝着为自己辩解句:“伤左手,右手没事,不耽误做事。”
时初用力咬牙动作在秦煜手指进来时就紧急松劲,最后落在他手指上,只是轻轻浅浅口,像瘙痒般。
即使这样,他还是怕把秦煜咬疼,舌头立马跟上,在浅浅道咬痕上舐舔下。
舌头柔软,刮在秦煜皮肤上却让他感觉又痒又疼。
秦煜把将他头按在自己怀里:“想哭就哭,憋着干什?点都不丢脸,泪腺长来就是给人用。”
时初依然没有声音,他整个人在当下显得无比安静和温顺,秦煜只是很快感到自己胸口衣服湿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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