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你不是爱吃吗?”
孟漓看着他笑,“那你以后得自己做自己吃。”
秦屹在他头上胡乱抚把,转过身去收拾画具。
孟漓见他指尖上还留着那点亮晶晶绯红,不由得又晃下神,想着好像黑色也是分两种,种是缺少光,种是吸收所有色光。
秦屹收拾完才去拉孟漓手,“走吧。”
适,咱俩就得不欢而散。”
“那为什还跟在起?”
孟漓抬眼看着他,“你就在楼下等着,怎能不下去?”其实孟漓不敢开始,又不忍心他失望,就还是天天地去买咖啡,拖得久,却越来越害怕他有天再也不来,反正也要路过他停车地方,有天就忍不住多走两步。结果开始,就再也回不头。“那时候就想,就算以后没有结果,或者大动干戈地闹场,也认。”
秦屹搂着他,有些心酸,又有些想笑,他那谨慎个人,竟然会为自己这样想。
“不过后来发现,也没有想得那差,起码你特别好养活,在家里时候,也没什脾气,开心不开心都写在脸上。”孟漓觉得养他比养宠物都省事儿。
孟漓用拇指在他指尖上蹭蹭,果然颜料已经干,蹭不掉。
孟漓笑着握住他手,跟他回家等着他做饭吃。
作者有话说:这回真完结,谢谢小可爱们,虽然有很多不好地方,以后慢慢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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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低下头时候看到孟漓满脸笑意,秦屹会觉得孟漓说得这些都是在安慰自己而已。因为身边不止个人,甚至包括很多年朋友和同事,都抱怨过自己脾气太硬,性格古怪,不好接近。秦屹也不知道到孟漓眼里怎就是另副形容。
秦屹搂他会儿,才拉起他手坐起身,“回家吧,早上就跑过来,饿吧?”
“有点,你吃吗?”
“没有,想不想吃玉子烧?”
孟漓惊诧道:“你不会去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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