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鼠踩掉截垂垂老矣树枝,它自己也滚下来。两人收嬉闹声音,静静地看着这个小家伙。松鼠尾巴肥大又蓬松,是糖炒栗子那样红棕色。它竟然不怕人,绕着诺布蹦圈。“你真很招动物喜欢。”沈炜宁说,“等回去什时候有时间,带你去趟宠物馆,它们肯定也会喜欢你。”
“它们会喜欢吃。”
松鼠漆黑眼睛转转,突然从嘴里吐出个松子,丢在地上,咻声跑。这松子没有口,沈炜宁便将他捡起来揣兜里。他撇撇嘴,“现在情敌范围已经从人类扩大到整个生物圈。”
诺布没理他吃飞醋,满心满目都是金黄色树林。草原很难看到这样接天灿烂,它通常是萧索而沉默,金黄色树叶仿佛张张高声歌唱嘴巴,将这片树林吵得热热闹闹锣鼓喧天。狼耳朵向后转转,无数声音告诉他,“好喜欢这里。”
这里只有金色。横冲直撞金色,欣活透彻金色,离他如此遥远金色。灿烂接天,珠玉无边,诺布浑身浸透在金色奇迹里。褐色树皮纹理扭曲,它上上下下左左右右都是金色,可是诺布转头,只能看见树皮。金与褐相互断裂,不可融合。
身边人。
另人衣着简洁,纽扣留两颗没有系,斜条纹背心,唯算得上装饰物就是他西装胸口方巾。南半球阳光干燥,多余水分仿佛都蒸发进他们看向彼此眼睛里。
他们是金色。
“看什呢?”肩膀搭上只手臂,个凉飕飕东西碰到侧脸。
沈炜宁从后面抱上来,“把这东西喝。”他将杯杯壁上还挂着水珠饮料放在诺布手中,幼稚地把诺布手指根根贴在上面,再用自己手覆住。“盯着调酒师弄,是你喜欢甜度。不是冰肚子那种凉,试过。”
沈炜宁看诺布眼睛,就知道他在想什。狼学不会隐藏情绪,把什话都写在眼睛上。
“不要想那个人。”沈炜宁说,“们不是说好吗,切交给。”
诺布和他人口分着喝。准新娘看见他们,本想上来打个招呼,被她老公拉着走开。
“你没看见哥那副表情吗,”沈炜涵调笑道,“们敢过去他就敢甩脸,别打扰他,他现在把你嫂子疼得紧。像个变态样。”
变态嫌这边人多眼杂,将人拉下船,兜兜绕绕进片林子。这边正值秋天,沿途金光闪烁。他们踩着铺成厚厚叠新鲜多汁树叶,走在森林动脉里,脚下似乎是倒过来晚霞。诺布说,“好喜欢这里。”
“那也喜欢这里。”
诺布说他没主见,沈炜宁没皮没脸地说自己是老婆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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