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心事重重着,连现在的我都忘不掉的习惯强势且自然地出现在我的私人领地。
季行辰穿着一身奶白色的套头式睡衣,洗完吹过的头发柔软服帖地搭在额头上,将眉毛上锋利的疤痕也遮了起来,这种款式幼稚的睡衣是总跟儿童打交道的方主任的审美与手笔,气势年龄一顿乱减,我仿佛看到了季行辰十九岁时的样子。
我心里原本还因为要和季行辰同床别扭忐忑,看到他这幅乖慵反差的形象,感觉跟他叫哥都是对我自己的不尊敬。
我给出好评:“你穿这身还挺可爱的。”
季行辰眯着眼瞪我,眼睫眯起时有种小动物般的毛绒感,二十五岁的我对季行辰那些嗲气的昵称,形容此刻他的一下子就没那么腻歪了。
在我从小长大的家,属于我的房间里,有着与我成双成对属于季行辰的生活用品,而我对这样的介入毫无违和感。
这些时日以来我逐渐意识到,我初醒时对季行辰的全然忘记,并不是因为他不重要,而是二十五岁的我早以习惯了季行辰全然且自然的融入进我的生活。
失去记忆连感情都能忘却,却忘不掉习惯——是否是另一种形式的感情深刻的证明?
我在箱底找到了被我封起来的习惯。
一只绵羊造型的安抚布偶,准确描述应该是一坨。只剩独耳的小羊仿佛上过战场一般,全方位开线,布料被盘得跟被狗嚼过一样,圆墩墩的身体扁得就剩一层羊皮了。
我身上的睡衣其实跟他一样,所以我在季行辰的眼中可能跟他半斤八两。季行辰若无其事地掀被子上床,好像床的另一边躺着的不是他心爱的男人,而是一个占地方的摆设。
他动身上来,露出裤腿下一截清瘦的脚踝,因为刚洗过澡的缘故,整个人热气腾腾的,关节处透着粉色,脚背下压时呈现出的劲韧,与白皙肤色间脉动的青色血管有种说不出的色气与性感。
身侧的床铺忽地一重,我的心脏也跟着扑腾了一下。
我闻着他身上散发着的跟我相同味道的沐浴露气味,恍然
方晴兰有颗慈悲为怀的医者心,在自家幼子还需要被抱在怀里最缺乏安全感的月龄,时常哄睡哄到一半撂下自家孩子出急诊。导致我对这个从小就抱着睡觉的布偶产生了刻板行为,晚上要将它贴身放在睡衣里搂着才睡得着。
直到读大学,通勤不方便,住寝室后才慢慢戒掉这个习惯,裁下一块布料放在手里,半个学期下来手里还要攥着只小羊蹄子。
二十五岁的我应该是彻底将曾经戒掉了。
我隔着收纳袋,在布偶的脸上贴了贴,又将它放回了箱底。
今晚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我没有照常给沈瑜发问候消息,虽然发了他大概率也不会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