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他们眼里就是块肉,会动,好骗,能上。喝杯几万块酒,灰两支雪茄,就能升天,以为自己是窈窕淑女*,跻身上流社会。他们局上玩那套要多脏有多脏,带过去所有男孩子都是你用完再用,性资源共享,懂吗丁昭。”——
*此处指电影。
对麦卡伦没有偏见,好喝威士忌,只是他们真挺贵。
,你管不。”
喝多不仅胆子大,嘴也是够硬。程诺文长出口气,忍耐槽见底,不想再保持什体面态度。
“玩?来这种地方,你知道Paul是什人?敢说客户把你舌头拔掉。”
丁昭咬住嘴唇,、两句,词穷。
“他找你亲近图什,想过吗?动过脑子吗?真以为他带你过来,喝个酒交个朋友就结束?天真有点度行不行,和他们是类人,知道他们在看你时候会想什。”
“在想什?”被训人仰头,眼睛对上程诺文,“为什不说,告诉啊,有什是不能说吗?”
总是这样,在不对时间场合突然倔强,那种急切、焦躁眼神——他到底在急什。
程诺文讨厌带人,付出多,回报少。而在为数不多特例中,丁昭是最不省心个。他笨,不灵活,同样固执。搞不懂问题,要是别人不挑明,牛角尖能钻到下个世纪。
自己也不是次次都能给他兜底,今天他要是不来,或者丁昭不出来,会发生什事情,谁能保证。
“想听真话是吗?”程诺文平静道,没有任何感情,陈述事实,那是他最冷酷种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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