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沧元图 > 长安少年游 > 第14-15章

第14-15章(3 / 4)

那少年抄完一页,豪迈地一甩笔,甩出一溜墨点,旁边那扇玉屏风顿时遭了秧,眼看他还要抄下去,敖霁只觉得眼前发黑,连忙走了过去。

“番邦进京朝贺的日子定下来了,就在八月初三。”他先把正事说了。

他是太子近臣,这样的交谈语气,在外人看来,已经大大的僭越了。换种说法,叫做恩宠。

“知道了。”太子眼睛也不抬。

那抄书的少年抬起眼睛来瞟了他一眼,仍然是乌溜溜的眼珠,正是前几天在书房外罚跪的那少年,他的眼睛和他这个人一样,总是异常直白,不管什么人来,他先打量一眼再说。换句话说,这叫放肆。

是人中龙凤自不必说,最打击人的,其实是太子本人。

大周皇族传承百年,百年的龙气,钟于萧景衍一人。

他们不得不服气。

说起来,敖霁也是京城的世家子弟里极优秀的了,容貌,文才武艺,心性气度,都已经是人中龙凤,但即使是这样,他仍然偶尔会在看见太子时,心中忍不住感慨。

就比如此刻。

他显然也认出敖霁了,也不说话,又低下头去抄书了。偏偏学问差得很,一抄,皱起眉头来,举起书来问太子:“这个叫什么字?”

如果敖霁那语气叫僭越,这样使唤一国储君,说是造反也不为过。

偏偏太子还真就凑了过去。

阳光明亮,照得太子面容如玉,眼睛上的睫毛灰扑扑的,看起来倒真是温柔,看了一眼,笑起来。

“凡杀人而义者,不同国,令勿雠,雠之则死。”他真就耐心给这少年解释起来:“这个字是用在这里,是复仇的意思。是讲见义勇为的人不算犯法,更不允许

这种感慨不是“既生瑜何生亮”的感慨,而是像红拂传中,那个一时豪杰的虬髯客看到李世民之后,自愧不如的那种慨叹。又有点像陈三武当年在老君山上当山大王当得好好的,结果见到大周太宗后,纳头就拜,甘为驱驰。

然后他转过一架书,看见了那个趴在榻边的家伙。

不过十四五岁的样子,仍然是少年的身量,瘦得背脊上的线条都直棱出来,只有这个年纪有一折就断的脆弱感,偏偏又生气蓬勃,像一棵还没长成的树,不过这人可比树闹腾多了,好好地抄着书,桌子也不用,椅子也不用,就趴在榻边,旁边纸墨笔砚一字排开,抓着本《周礼》埋头苦抄。抄就算了,偏偏字也丑,太子用的澄心纸是贡品中的贡品,民间传言,一寸澄心一寸金,他拿了一沓,写出一堆狗爬般的字来。

敖霁这样一掷千金散漫惯了的人,看了都觉得心疼纸。

太子倒淡定,安静坐在榻上,看他的书,他是真不在意东西,时不时抬起眼睛,嘴角还带着点隐约笑意。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