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他停住,从院子里迅速返身回来,将拉进屋。
对着油灯,他将右手衣袖撩开,露出曾经蹭破大块皮肘部。不知道为什,都快两个月,这个伤老是时好时坏。当然自己也很不当心。每天洗澡时总会不小心碰到水,结痂时又因为太痒会抓,好点没有罗什帮就忘记涂药,而且因为经常要用右手画画,有时疼也没在意。昨天泼天水,好不容易结痂全掉,现在红肿得厉害。刚刚那碰,刚好打在最严重地方,血下子渗出来,染得袖子红片。而且,破皮面积比最刚开始蹭破时还更大。
“怎如此不当心呢?”他抬眼看,心疼地责备,“你直不管不顾,这伤就没好透过。昨日,就不该玩水。”
笑笑。不玩水怎会发现他乔装来寻呢?不过,他既然不说,也就装傻不捅破。
他还是样给上药,疼得眼泪水打转。他叹气,叫忍忍,边对着伤口轻轻吹气,那专注神情,引得忘记喊疼,只顾呆呆盯着他。油灯下,他轮廓极具雕塑感,长长睫毛微微抖动,光洁麦色肌肤透着层柔美光晕。
他小心缠上纱布,然后轻轻放下衣袖。切动作,都极其轻柔,极其呵护。二十四年生命中,第次感到原来做小女人被男人宠腻是件多幸福事。这样发呆着,直到他抬眼看到,面色又是红。他偏过头,顿顿,叮嘱不要再碰水。然后,似乎也无话,沉默会儿。
“刚刚……”他终于站起来,侧着脸,犹豫着,“罗什冒犯……”
“罗什……”张张嘴,终究还是无力说出任何言语。能怎说?能告诉他非但不介意反而还期待得很?能告诉他很贪心除拥抱想要更多?
“天已晚,罗什告辞。”他声音恢复贯平静,踱步到门口,稍停下,“明日,你随时可来。”
望着他急急离去背影,无力地瘫在床上。他,唉,他始终都无法放开心结吧?感觉刚刚那个轻柔拥抱,像梦幻般不真实。也许,真是做个太美太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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