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中。我不明白除了生殖器的收缩快感还能有什么意义。
因此无论是家庭主妇与丈夫缔结专属的性关系、永久地将性交给对方以换取经济保障的做法还是《JJ》[1]女学生们将自己的性包装成高档品后将使用权交给别人以期通过婚姻实现阶级跃升这类行为背后的价值观以及她们认为与丈夫的性生活是“无尽的痛苦”这一点都能令我产生一种亲切感。我就是觉得失去生活的自由似乎比被称为荡妇要痛苦得多所以宁可用两个小时的性行为获得相应的回报也不要交出性的长期使用权以获取巨大的安全感。考虑到婚姻的代价对自己日常生活的侵蚀程度单件的性还是方便得很毕竟它能与日常生活剥离暂时作为商品出售。
十多年来我一直在利用性的这一特点哪怕是“不舒服的性”也要坚持下去这是因为我认定自己可以从中获取某种东西。换个更准确的说法我认为“可以通过一次性行为获得一些东西”这个事实本身对年轻的我来说非常重要。我的性是有价值的而且我可以随随便便浪费、糟蹋这种有价值的性——让我“舒服”的就是这种幻想。
自己的性是可以出售的商品这个事实刚好可以大肆满足还什么都不是、没有安全感的年轻女人那随便马虎的认可欲求。不断地自己定义自己的价值需要勇气和精力还需要知识和学习但被他人物化时的标价无关自身努力。只要化个妆穿上能勾起男人性欲的衣服就能轻松抬高价格。只需要一丁点投资就能轻易感受到自己和身边其他女人之间的价格差异。即便用糟糕的价格把自己卖掉了也可以换个价格再卖一遍。男人甘愿为性行为支付血汗钱自己却能以同样的行为获得报酬。自己可以随意糟蹋性于是就能对小心翼翼保管着性的女性产生优越感。
广义的卖娼性质的性行为不需要磨合双方的语境。对买方而言我是一个方便的厕所是一个稍微花点小钱就能随意摆布的性对象。而对我来说买方就是个可悲的家伙不掏钱就无权和我上床。即便如此我们只需要在语境并不一致的前提下应付两个小时就行也不至于遇到恋爱性行为中常有的问题争论“我是这个意思”和“我不是那个意思”。男人以为自己买的是我对性的自我决定权和自由而我以为我卖的是时间和无足轻重的行为。即使双方买卖的不是同一件东西生意照样能做。乍看之下甚至呈现出双赢的局面。
部分女性对他人的卖娼行为感到不快一心想要根除。我觉得一个原因是她们认为男人仍然保留了他们的片面幻想而没有受到任何挑战这会产生社会危害。她们的观点非常正确。男人就这么拍拍屁股走人误以为能靠自己的力量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