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是拥有“美人妻”,其实,更准确地说,是“花钱妻子”。这是男人为夸耀:性欲不是随便就能满足,满足性欲女人需要花这多钱来维修保缮。在美国,这被称为“花瓶妻”(trophywife),是胜利奖赏,于是,富人妻要孜孜不倦地花钱美容保养着装,因为那是衡量丈夫地位指标。她们通过这种方式,证明她是与丈夫匹配女人。给丈夫赋予价值,是她自己。
次性消费单价很高女人,也是同样道理。将自己高价出售,就是女人高估“男人赋予给女人价值”。她们要显示,可不是把自己贱卖女人,不管男人支付是现金、昂贵名牌,还是法国大菜,性质样。她们从中体会让男人为自己掏腰包快感。这种行为就是通过男人给自己出价格来确认自己价值。反言之,是女人自己给男人那个价。
作为“动机词汇”“性认可”
少女卖娼能获取高额报酬,作为娼妓,那种高报酬与她们身份不相符。少女们不过只是年轻,她们身体缺乏成熟丰富性经验,她们年龄还不懂性爱技巧及恋爱计谋。少女卖娼被称为“援助交际”,这个叫法不过是十多岁少女不属于个特定机构自由独立地卖娼委婉表达。《少女民俗学》书作者大塚英志〔1989,1997〕指出,十多岁少女身体之所以被赋予特殊附加价值,是因为那是“禁止使用身体”。虽然在生理上已经成熟,但作为社会伦理,其身体被禁止使用——这种身体拥有者,就是初高中在校女生。在首都圈,给这种身体更添层附加价值,是名门女校制服。因冒犯“禁忌”而产生附加价值,就是少女卖娼高出平均市价那份差额。
宫台真司以卖娼少女为研究调查对象,他发现个事实:少女附加价值,仅限于首都圈,是种地方性价值〔宫台,2006〕。他发现,在青森县〔日本东北部——译者〕,通过“电话俱乐部”卖娼,十多岁少女价格,与白领女职员及主妇,处于同水准之内。这意味着,在日本农村地区,初次性体验年龄相对较低,对十多岁少女性中产阶级禁忌也相对较弱,所以,少女处于十多岁年龄段事实,并不具备附加价值[5]。正如米歇尔•福柯所言,性(sexuality)是有阶级色彩。“禁止使用身体”本身,是近代教育体制带来结果。少女们很明白,这个价值不会持久。
宫台实地调查另个发现是,对少女们来说,卖娼并非例外越轨行为,只要有机会,任何人都可能加入其中,伦理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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