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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皇室的厌女症(7 / 8)

[7]指日本神话中女性始祖“天照大神”之孙降临地上建立王国神话。——译注

[8]指日本神话中天神所居世界。——译注

[9]所以,在大洋洲区域部落里现在还说“与敌人结婚”。——原注

[10]地名。皇室祭祖(神话上祖先)神社“伊势神宫”位于此地。——译注

[11]指皇族未婚女性代替天皇终年

女儿,要像斋宫那样终生独身,如果她要结婚,就得先脱离皇籍,变为臣籍之后才能结婚。这种不对称性别规则,至今还贯穿于《皇室典范》之中。

皇族与人权

皇族女性与普通人结婚要脱离皇籍,但皇族男性却不必。所以,皇太子弟弟与住三室普通公寓家庭出生平民女性结婚后,皇籍没有被剥夺。日本国籍法,长久以来都规定:日本男性与外国女性结婚后生下孩子拥有日本国籍,但日本女性与外国男性之间孩子却没有,这种法律片面性,到1985年才终于得到改正,但《皇室典范》却至今如故,《皇室典范》规定,明显违背禁止歧视女性国际条约,同时也明显违背追求男女平等日本国宪法,但却几乎无人视为问题。皇族成员在法律之下人权,似乎没有人要去保护。

日本这个国家,就这样建立在皇族女性同时也是皇族男性牺牲之上。天皇主义者们,说不定在心想:为捍卫天皇制,必须让“陛下”成为牺牲品,不能允许陛下“任性”,不知天皇主义者们自己是否意识到,他们其实是在任意践踏背负着皇室招牌家族成员们人权。同时,只要们还称之为“皇室家族(RoyalFamily)”,并作为国民家庭范本,那,日本社会就还不能从深植于皇室中厌女症得到自由和解脱。

[1]据说,秋条宫家因为添个孩子,每年皇族费增加305万日元,如果z.府在为少子化苦恼,应该给每个家庭都发那多钱才对。——原注

[2]卑弥呼(?—约248年)日本古代史上女王,即中国史书《三国志》中《魏书东夷传》中所记“倭女王”。——译注

[3]藤原氏为日本历史上著名氏族。源自7世纪飞鸟时代,在平安时代权势尤其强大,通过与皇室姻亲关系,以摄政关白之名左右朝廷政治。——译注

[4]大正时期为1912年至1926年。——译注

[5]指如果第个孩子为女儿,则收养女婿让长女继承家业。——原注

[6]《古事记》为日本最早历史书,成于712年。《日本书纪》为日本现存最早正史,成于720年。两书被合称为“记纪”。——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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