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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不带这么折磨人的。”(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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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道当时不带小家伙去夕夜小酒馆吃饭了。

麻烦的人可真多。

郁光应当不会上当的,小家伙看着单纯,心里弯弯绕绕多着呢,但宿良霁容貌又确实出挑。

真是烦人。

叶斯纯血种的身份摆在这里,宿良霁对他需得恭敬尊崇,但宿良霁年纪比他还长,血族人又看中资历,况且,宿良霁作为同样反对元老院的势力一方,他也要给对方留些脸面。

所以在他带郁光去夕夜小酒馆之前,他与宿良霁彼此之间微妙又平衡地维持着朋友乃至盟友的关系。

叶斯转头把视线落在少年恬静安稳的睡颜,忽然想起宿良霁在与小家伙第一次见面时的那句话——

真觉得有些困倦,叶斯见状无声招来空乘,要了张小毛毯给他搭上。

“困了就睡,下飞机我叫你。”叶斯抚了抚少年头发。

“唔。”郁光迷糊呢哝,脑袋往叶斯那边蹭蹭,靠在男人肩膀沉沉睡去。

待少年呼吸平稳,叶斯抬手帮郁光掩了掩小毯子一角,抬眼,却正好对上向后看过来的宿良霁的眼神。

空气静止半秒,宿良霁温柔勾起嘴角,若无其事转了回去,叶斯的神色却是愈发冷凝。

“你很像我的一位故人。”

当时他并未把这句话放在心上,血族成员漫长的寿命注定他们要经历得多,故人从古至今,那可太多。

这句话大抵也只能算是初见的一句客套。

只是叶斯没想到,宿良霁那只假面狐狸也有掏真心的时候。

啧啧。

他不知道为何想来冷心冷情的宿良霁对小家伙总有心思——那些心思不加掩饰,从第一次在夕夜小酒馆见面时便有了。

更像是某种摆到明面上的挑衅,让他很不爽。

他不得不承认,宿良霁骨相生得漂亮,千百年岁月沉淀得风姿绰约,明明男生女相却又不显得柔弱女气,反倒有种不辨性别的美。

但宿良霁表面的温柔和善很浅显,在阅尽千帆的血族人眼里,宿良霁那张脸甚至可以用虚伪来形容。

可总有识不清的人类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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