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沧元图 > 重生之将门毒后 > 第七十一章 火烧祠堂

第七十一章 火烧祠堂(3 / 11)

“咱们还未曾有一次瞧过娘的寿辰。”罗雪雁道:“往日里都是年关回来将陛下的赏赐交给娘,算作寿礼,今日回去的急,倒不知那张火鼠猫披风能不能得老太太的眼。”

“怎么就不能得老太太的眼了?”沈信一听,立刻反问道:“那可是件好东西,就算是在战场上,也是个宝物。有了它,那就是刀枪不入,当初为了猎那火鼠,我可是在山上守了七天七夜,若非你执意要送给娘,我就……给你了。”说到最后,沈信的声音渐渐低了下来,显然,这话有些忤逆,不过人的心不是一杆秤,都会有着偏心的部分。沈老夫人虽然待沈信很好,可毕竟不是亲娘,血缘关系做不得假,沈信自然还是疼自己的妻子多一点。况且罗雪雁平日里也跟着他在战场打仗,这火鼠毛披风对她比对沈老夫人作用大的多,若非罗雪雁坚持要给沈老夫人,沈信怎么也是先给罗雪雁做了披风再说。

“你懂什么,”

笑:“我也有一份大礼要送给老夫人,却不知她,有没有这个福气消受了。”

……

离定京城外的几十里地,结了冰的溪水边此刻正有马匹在饮水。凋零的草原显得有些枯黄衰败,士兵们在此小憩。

坐在一众士兵最远处的是个中年汉子,他的皮肤呈现古铜色,大约是在战场上日晒雨淋弄成这样的,然而却显得力量分明。身形好似座小山,而眉目更是正气凛然,浓眉大眼,留着络腮胡子,一眼瞧上去极为豪爽。

在他身侧坐着的女人正抚摸着低头啃草根的马儿头。那妇人也是中年,穿着一件青色比甲短袄,下身一条绣金雀马裤,头发扎了个简单的风螺髻,一双妙目极为有神,生的也是清秀,然而吸引人的却是她那股子英姿飒爽的气质,她手腕间一对双环银镯子,抚摸马匹的时候便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

“夫人,大约还有一个时辰便能到定京了。”中年汉子笑道:“成日在西北那地呆着,回京,这气儿都是甜的。”

“西北哪里不好了?”妇人美目一瞪,颇有些泼辣的问:“我便是在西北苦寒之地长大的,你若是喜欢甜的,还来娶我做什么?”

那汉子连忙苦着脸告饶:“夫人说的是,这京城甜丝丝的,不适合咱们这些糙老爷们,还是西北好,入冬了还能去深山打猎,银狐四处跑,猎来还能给夫人做袍子。”

妇人闻言,这才扬起嘴角,笑骂道:“见官说官话!”

这二人不是别人,正是威武大将军沈信和他的夫人罗雪雁。今日他们匆匆赶回来,便是为了参与沈老夫人的寿辰。而在这之前,他们也未曾向定京城中通气儿,因着提前拿到了敌军降书,这般早日凯旋,大约也是为了给京城众人一个惊喜。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