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四年,他已经想得够多。
大概纪峣对此也是心知肚明,所以连寒暄都不愿有,只礼貌又客气地问:“于先生还有什事?”
这是在下逐客令,于思远当然懂,可他假装没懂,仍旧直勾勾看着纪峣。纪峣被他看得有些毛,到底还是相熟,假装客气也有限,直接翻个白眼扭头就走——然而没走成,他手腕被男人握住。
纪峣这下是真有些恼。
“于思远,你是不是有病?”
对思远时,还是多才多艺通透坦荡男神人设,换言之就是不太接地气——闻言,他笑倒在沙发上,往于思远身上砸个抱枕:“当老子是貔貅,只进不出啊!?”
还有次,同样也是刚确定关系不久时,两人爬山回来,浑身大汗淋漓,纪峣个劲念叨着要吃刺生,遂两人去家很有情调日料店——用拉门隔着,脱鞋上榻榻米那种——然后就悲剧。
……总之,他们默默与对方对视眼,然后各自穿好鞋,安静如鸡地撤菜单,谁都没提这茬,闷头往小吃街吃大排档去。
后来很久之后,两人某次健完身出来,大夏天,就着彼此身臭汗抱着西瓜啃,于思远撩起衣摆擦汗,没防备汗馊味儿把自己熏个够呛,见纪峣还在旁边吃西瓜吃得津津有味,于思远错愕地问你闻不到味儿?
纪峣就挨在他旁边,腿贴腿坐着,同样满头是汗,身酸臭味儿,闻言眼皮子都没抬下,说早习惯。
他实在觉得对方不可理喻且莫名其妙。
他们早分手,也早断联系,甚至身边伴儿都没断过。对于彼此而言,他们存在在脑海中意义,不就是“EX”而已?
他拿得起放得下,自认为对于思远毫无亏欠,所以对视目光毫不心虚,足够理直气壮。然而他却忘,不是所有人,都像他这个渣滓样,劈腿还能这理直气壮。
于思远握住他肩膀,力道之大让纪峣怀疑自己骨头是不是要被捏碎:“纪峣——”他表情像是恨不得食其骨寝其皮,从牙缝中挤出来声音却温柔到让人心惊肉跳
这种初时尴尬,却随着互相解愈久私密小事在他们生活中层出不穷,这是彼此在曾经情感经历中从未有过。
他们见证过对方最邋遢狼狈样子;他们曾那亲密。
碰到这个人,哪怕只是气息,哪怕只是背影,哪怕只是脚步声,跟他相关记忆便纷至沓来,将人按在过往泥沼中窒息,笑也好,恼也好,光鲜也好,糗态也好,闲聊也好,欢爱也好……每丝每毫,每分每寸,全都是,他。
这样怎还当得朋友?当不成。
于思远闭闭眼,不愿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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