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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啊,原来因为我喜欢他。”(3 / 6)

朗琢玉微微蹙眉,细细地查看他的

少年大约十六七岁的年纪,整个人笼在宽大的校服中,见到客厅里坐着的两位客人,只是微顿,很快便将注意力转移到金毛的身上,揉了揉它的毛脑袋。

逗完狗,少年走向客厅,将书包放在地上,和两人打招呼:“晚上好。”

他音色清泠泠的,说话并不大声。看起来很不擅长与人打交道。

“晚上好,乐乐。”朗琢玉应该与他很熟悉了,叫的是少年的昵称。

李常乐低下头,有点不好意思地看了朗琢玉一眼,指了指厨房,对他俩说:“我去帮婆婆。”

厅中央摆了个大桌子,上面放着茶具,地板是木质的,上面铺了一层竹席,几个蒲团在旁,供人席地而坐。

朗琢玉递给连隐一个蒲团,自己也坐了下来。

连隐上次来的时候,基本都在自己房间呆着,因为不想给老人家添麻烦,三餐也是自行出去解决,这还是第一次坐进这个客厅兼饭厅。

“你觉得这里怎么样?”朗琢玉忽然问连隐。

连隐顺着他的声音看向他,然后又转头,从客厅环视整个小巧精致、富有生活气息和诗意的院子,真心实意地回答:“很不错,感觉很宁静。”

少年的身影消失在游廊转角处,到后面厨房里去了。连隐却长久地盯着他的离开的背影,愣愣出神。

他觉得李常乐,和十七八岁的自己,很像。

身材清瘦的少年人本就相似,而李常乐的眉眼又和连隐像了四五分,加上周身散发的“你别靠近我,我懒得搭理你”气场,任何一个见过高中时期连隐的人看见了,都会感叹一句好像。

“怎么了?”朗琢玉见连隐在发呆,问道。

连隐身子一抖,注意力回笼,对朗琢玉摇摇头:“没事。”

这里位于渔棉镇的深处,需要拐过好几个小巷才能找到。占据了繁华旅游小镇的寂静一角,听不见城市的喧嚣。一个四方小院,两层木质小楼,一只大金毛。大隐隐于市。

“是。而且这里的人也很好。”朗琢玉一只手搭在屈起的膝盖上,“李婆婆的丈夫年轻时候就在战场上牺牲了,儿子也为了上世纪的一项建设工程光荣殉职。她自己一个人带着还年幼的小孙子回到家乡,把孙子养大,我到南城之后偶然听说她,就来了这里好几次,为了听她的故事。”

连隐可没想到一个看似平平无奇的老人有这么传奇般的经历,一时听得出神。

朗琢玉看着他纤长的睫毛颤了颤,伸手捋了把他的头发,把连隐那灼热专注的眼神移开。

这时候,吃过饭正躺在院子里犯懒的大金毛忽然站起身,像是感应到了有人来,蹬蹬蹬跑到门口坐下。下一秒,一个清瘦的少年面无表情地推门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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