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琢玉微微蹙眉,细细地查看他
少年大约十六七岁年纪,整个人笼在宽大校服中,见到客厅里坐着两位客人,只是微顿,很快便将注意力转移到金毛身上,揉揉它毛脑袋。
逗完狗,少年走向客厅,将书包放在地上,和两人打招呼:“晚上好。”
他音色清泠泠,说话并不大声。看起来很不擅长与人打交道。
“晚上好,乐乐。”朗琢玉应该与他很熟悉,叫是少年昵称。
李常乐低下头,有点不好意思地看朗琢玉眼,指指厨房,对他俩说:“去帮婆婆。”
厅中央摆个大桌子,上面放着茶具,地板是木质,上面铺层竹席,几个蒲团在旁,供人席地而坐。
朗琢玉递给连隐个蒲团,自己也坐下来。
连隐上次来时候,基本都在自己房间呆着,因为不想给老人家添麻烦,三餐也是自行出去解决,这还是第次坐进这个客厅兼饭厅。
“你觉得这里怎样?”朗琢玉忽然问连隐。
连隐顺着他声音看向他,然后又转头,从客厅环视整个小巧精致、富有生活气息和诗意院子,真心实意地回答:“很不错,感觉很宁静。”
少年身影消失在游廊转角处,到后面厨房里去。连隐却长久地盯着他离开背影,愣愣出神。
他觉得李常乐,和十七八岁自己,很像。
身材清瘦少年人本就相似,而李常乐眉眼又和连隐像四五分,加上周身散发“你别靠近,懒得搭理你”气场,任何个见过高中时期连隐人看见,都会感叹句好像。
“怎?”朗琢玉见连隐在发呆,问道。
连隐身子抖,注意力回笼,对朗琢玉摇摇头:“没事。”
这里位于渔棉镇深处,需要拐过好几个小巷才能找到。占据繁华旅游小镇寂静角,听不见城市喧嚣。个四方小院,两层木质小楼,只大金毛。大隐隐于市。
“是。而且这里人也很好。”朗琢玉只手搭在屈起膝盖上,“李婆婆丈夫年轻时候就在战场上牺牲,儿子也为上世纪项建设工程光荣殉职。她自己个人带着还年幼小孙子回到家乡,把孙子养大,到南城之后偶然听说她,就来这里好几次,为听她故事。”
连隐可没想到个看似平平无奇老人有这传奇般经历,时听得出神。
朗琢玉看着他纤长睫毛颤颤,伸手捋把他头发,把连隐那灼热专注眼神移开。
这时候,吃过饭正躺在院子里犯懒大金毛忽然站起身,像是感应到有人来,蹬蹬蹬跑到门口坐下。下秒,个清瘦少年面无表情地推门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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