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刚刚开学时对什么都好奇新鲜,在宿舍里第一个认识的就是刘朝。节假日刘朝会带他来早市逛集,在宿舍偷摸开小灶,煮东西给他吃。
宿舍一共六个人,每个人都想分一杯羹。可刘朝那张棺材脸摆在那儿,没人敢去求他赏一口,便都把注意打在顾文笙身上。顾文笙那时候很好说话,每次都是刘朝捂住他的嘴,让他说不出话,无法答应,两个人才能消消停停吃一顿。
而现在市集里这么多喧嚣热闹,全然与他无关。
顾文笙拿着手机,看了一眼顾让给自己发的短信,默默翻了个白眼。
堂兄顾让:[文笙啊,你现在没事了吧?酒醒了没?]
冷冷地拿出手机。
他不会让他逃的。
他注定是他的所有物。
他是他的!
既然逃了……那就抓回来。
顾文笙手指在屏幕上滑动了两下,他编辑了一条短信:[现在方便吗?我想借宿一天,明天一早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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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文笙刚起来的时候,腿软的像泥一样,险些直接跪在地板上,还好他眼疾手快扶住了墙,不然那么大的动静,刘朝一定会醒过来。
想想就可怕。顾文笙把衬衫最上边的一个扣子也扣了上,一来是刘朝昨天啃咬的太厉害,二来是想到自己如果跌倒,刘朝醒过来看到两个人全裸的模样……
顾文笙打了个冷颤,不敢往下想。
他坐在公车上往外看,现在这个点正好是早市,很多人挤在一个小摊上讨价还价,那声音透过玻璃窗传进顾文笙的耳朵,让他想起了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