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因为吸血鬼的力量太过强大,一下子就可能结束掉这条脆弱的小生命,他早在他扑过来的那一刹那就已经将其扔回该待的地方了。
这个庄园除了老埃文之外本来没有任何人类存在,
他讨厌麻烦,因此,从老埃文把那孩子捡回来以后,他从没有去看过一眼,同时也嘱咐了老埃文,不许让那孩子出现在他的视线范围之内。
老埃文是个忠实的仆人,对他的吩咐从来言听计从,不敢违抗,他能容许那孩子留下已经是天大的恩赐,这个规矩是必须遵守的。不然他会把老埃文连同那孩子一起扔出他的庄园。
他发誓他会做到的。
……
所以,现在这个抱住他的腿的小东西到底是从哪儿出来的?
人类很脆弱。
这一点在埃尔芬斯漫长的生命中一直在被反复印证。他见证过无数人的出生与死亡,看他们由裹在襁褓里的小不点一步一步长大,用短短几十年的时间重新走向衰落。出生即死亡的开端。
人类的身体很脆弱,经不起风吹雨打,一点点疾病都能轻易将他们击倒,他们甚至同样不能在阳光下呆过长时间,原因并非和血族一样是会灰飞烟灭,而只是受不了太过灼热的感觉。
人类的精神同样脆弱。意志力薄弱,自制力不足,抵挡不住诱惑,极易被控制,血族只需略施小计就能控制甚至分裂他们,甚至不需要动用精神控制,只需动动嘴,说一些花言巧语,就能让他们心甘情愿成为自己的猎物,为幻想中的无上欢愉付出一切。
他们就是如此脆弱娇气而又天真的生物。
他都不用看,光通过渗透布料传到他肌肤表层的热度就能感知到,这是个人类。
还是个人类小孩子。
从身高只够抱住他的腿这一点可以看出来。
他试着往前走两步,腿上的人类"挂件”也跟着往前挪两步,丝毫没有放松的意思,甚至还若无其事地在他的裤子上擦了擦脸。
简直无法忍受!
从这种种来说,人类绝对不在埃尔芬斯所喜爱的范畴之内,事实上,在这个世界上可以被他称之为喜爱的事物可谓少之又少——他甚至不喜欢自己赖以生存的食物,血液,只因它的味道总带着股恼人的腥甜气息,要不是得靠这玩意儿活下来,他绝对对它敬而远之,一点都不会碰。
所以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为什么他会同意让老埃文收养一个人类。还是一个小孩子。
人类幼崽跟血族新生儿有着本质的区别,在他的印象里,人类幼儿总是和整夜的吵闹、无时无刻需要进食、脏乱这些词分不开,还很小,脸和身体都是皱巴巴的一小团,几乎分不清五官。
麻烦折腾的小东西。
这是他给人类小孩下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