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太不现实,十五…七八万字完结吧……
——你就做梦吧!我已经写到十万字了还没看到希望呢TMD!!
——哎哎哎!兄弟!二十万字了啊,头都要秃喽!
我把桌上的菜夹了个遍,吃得颇有些没滋味。
“咱家……一直是这样吗?”
“嗯,规矩就是规矩,小少爷。”他立在旁边说:“以前我就同您讲过的。”
“行吧,行吧。”我摆摆手,懒得听他唠叨。
“还有,小少爷,楼上有两间房是大少爷的卧室和书房,他不喜欢别人动他的东西,所以……”
东西会留下的,比如,身体对熟悉的环境会有一些本能的反应。
我闭上眼睛,深呼吸了几下,慢慢转过了身,打开了房门。
凭直觉向前走了几步,停住,慢慢蹲下了身子,触感软软的。
他妈的,还真是床。
我睁开眼打量了一下这间卧室,怎么说呢,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摆了一柜子的书,除了必需品也没有什么装饰物,我满屋溜达了半天,也品不出这卧室主人的喜好。
“爱谁谁,没兴趣。”我撂下筷子,抹了把嘴,转身就上楼了。
一个两个的,这家人全都怪兮兮的。
作者有话说:
提笔之际许了个愿,十万字完结。
给我逗乐了。
说到底还是他哥的乖宝儿呗,真他妈让人哪哪儿都不舒服。
什么狗屁本能反应,十间卧室五间都是这样的,算不得算不得。
想罢我便将脏兮兮的球鞋随意一踢,往床上一倒还真的睡着了。
等晚饭做好黎叔上来敲门的时候,我已经成功地把整整齐齐的床铺盘成了麻花卷。
伸着懒腰下了楼,往桌边一坐,才发现原来只有我自己吃。黎叔则端端正正地站在不远处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