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什事,做便是做,”沈明安说着从抽屉里拿出小盒药膏,用指腹化开,轻轻涂在他通红掌心,“今日打你,并非是要罚你,而是希望你能记住这点。”
沈明安动作太轻柔,指尖在他掌心打着圈儿,泛起酥酥麻麻痒意,陆辞珩鬼使神差般应下声,“知道,先生。”
抄书,背不出哪段就要将那篇抄十遍,陆辞珩上课走神,下课去后山摸鱼,那些字排列在起,他连意思都不理解,自然背不出,就不可避免地要抄书。
可他字写得极慢,其余人写十个字时间他才刚刚写完个字,完全来不及在沈明安要求时间里把书抄完交上去。
于是便耍个小聪明,让小厮把他要抄那几篇文章字用小刀刻在陶板上,刷上墨水直接印便是篇,虽则印出来字丑点,但胜在方便,况且下次如果沈明安再罚他抄书,也可以劳永逸。
他字写得丑,印出来与写出来倒也相差不大,最后因为小厮办事不牢靠,没有将陶板藏好,还是被沈明安发现。
但他还想着蒙混过关,嘴硬不肯承认,口咬定那些书全是自己抄。
沈明安目色沉下来,拿着戒尺毫不留情地打他手板,凌厉道:“知道错吗?”
陆辞珩手心片刻就被打得通红,半晌才不情不愿地说:“知道。”
“错在哪里?”
“不该偷懒,抄书时应该自己抄。”陆辞珩嘴上这样回着,心里想却是他不像其余人那般没脑子,让抄十遍就真抄十遍,同样是十遍,只不过其余人是抄十遍,而他印十遍,本质上又没有区别。
沈明安收回戒尺,叹口气道:“抄书是为让你们加深对文章印象,能抄多少是多少,抄不完也可不抄,同说声即可,但你不该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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