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管声洗了个澡,去体育场做演出前准备。临出门,他动作一滞,回眸笑道:“那就晚上见喽,我的真爱粉。”
“好呀,我的偶像。”范锡也报以微笑,“多喝水。”
傍晚时分,他和男友的家人一起来到体育场。天色渐暗,四下人潮熙攘,摩肩接踵。每走几步,就能遇到兜售荧光棒的小贩,偶尔有黄牛低声询问要不要票。
买了几支荧光棒后,他们分头去检票。他是看台票,和内场的检票口离得很远。确定男友家人已经走远,他又回到小贩聚集之处,砍价后买了个闪闪发光的发箍戴在头上,上面写着“挚爱一声”。哈哈,真好玩儿。
刚才,他就蠢蠢欲动,可是小叔子却说:“大男人戴这玩意儿有点奇怪,是吧嫂子?”
,而雨哥又把这封早已失去作用的求救信物归原主。
“怎么啦……”管声被尖叫惊醒,睡眼迷蒙一头乱发,趿拉着拖鞋走出卧室,看见范锡手里的漂流瓶也是一惊。
他接过信看了看,不敢置信:“我靠……真是我写的那个。也就是说,假如我们没遇见那些研究植物的学生,得等到现在才能得救?”他掐指一算,“要等五年!”
“看来是的。”范锡眨眨眼睛,张开一个巴掌慨叹道,“五年啊,真的要变成茹毛饮血的野人了。”
他们相视一笑,管声郑重地收好漂流瓶和求救信,忽然没头没尾地问:“八宝粥,你到底坐在哪儿?”
他没反驳,毕竟小叔子难得回来一次。这个年轻男孩爱上了山里的慢节奏生活,此番是特意回来支持哥哥的演唱会,之后就回去继续当美术老师。
小叔子说,自己倒不是多么高尚,只是单纯的想在山野间休息一段时间。白总的公司天天加班,他实在吃不消。
范锡逛了一会儿,又买了张纹身贴,在颧骨处贴了一个小小的由文字组成的图案,是演唱会的主题——有声之年。
而后,他穿越人海走向检票口,排队入场,拾级而上来到一个很高的位置,坐在雀跃不已的粉丝们之间。在清爽的秋风,和愈来愈快的心跳中,等待演唱会开始。
这里视野很不错,几乎是正对着舞台。两侧巨大
“不告诉你,”范锡狡黠地笑了,“你就好好唱歌吧,甭管我坐哪儿。”
演唱会门票开售那天,他提前定好闹钟,活动筋骨,死盯着倒计时。最终,凭借运气和黑带二段的无敌手速,抢到一张中等价位的看台票。
那一刻,他心底涌出莫大的喜悦,截图发给管声:“哈哈,我抢到票了!”
当时,管声刚开学正在上课,回了一个满是问号的表情。
他则说:“我只是想当一个最普通的粉丝,很久没有体验过了,那种快乐你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