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野是个聪明人,如果他不乐意,就很难被奚闻手段拿捏。如果他乐意,那更好,漂亮有才华,还识时务,为成功可以不择手段,他会成为寰宇最贵商品。
所以后来,杜夏知道沈清野真接受奚闻交易时,虽有些出乎意料,但更多是乐见其成。
他猜奚闻对这种贪婪媚上花瓶美人不会有太长久兴趣,再好看皮囊看久也会视觉疲劳,奚闻身边多得是各有特色男女,等奚闻厌倦,沈清野习惯好处,还需要人来捧着他向上爬时,就会自己找上来。
他看着这两人折腾,也由着奚闻花大量人力物力去讨好,只是奚闻会那认真、执着、持久,朝夕筹谋热情丝毫不见消退,才真令他意外。
有次半夜奚闻打他电话,声音含糊颠三倒四,他驱车过去,到他那个独居房子里,看见他猫在被窝里,摸额头,浑身滚烫,整个人烧得糊里糊涂。抱人去医院,医生通检查,后说病因,
黑色轿车在公路上飞驰。
杜夏坐在车后座,让奚闻躺在他腿上,他给奚闻注射镇静剂,现在腿上人非常安静,完全陷入睡眠。
车厢里封闭死寂,只有车辆发动声音。
他侧头望着车窗外飞逝街景,街灯连成光带,向后退去,偶尔有光线落在他深邃眉眼上,光点跳跃,却照不亮眸色深处黑暗。
手指无意识地勾勒着奚闻脸廓线条,瘦到没多少肉,很轻易地描绘出骨骼形状。
他听到些模糊呢喃,奚闻好像在做什梦,杜夏收回目光,低头看去,在刹那眼神是柔和,他从唇形张合中读出三个字,拼成个名字,再熟悉不过。
杜夏收回手,放置在边冰凉皮革座椅上,再抬起眼时,刚刚闪而过温情好像只是错觉。
奚闻第次跟他提起沈清野时,他没觉得这个人有多重要。他见过这个人,气质很特别,少见清冷精致,足以让人眼前亮,但也仅止于此,他对这个人成绩更感兴趣。媒体赋以盛誉钢琴家,最年轻伊丽莎白大奖赛冠军,甫回国就被捧到很高位置,身上自带着光辉和荣誉,能签下他,就是签个行走印钞机。
在他看来,寰宇公司内有两类人,类是可以被当做礼物向权贵献媚,类是才华足以支撑他骄傲,有资本过得洒脱随性。杜夏当时觉得,沈清野可以归到后者。
所以奚闻刚开始向他讨人时,他没给。可奚闻不罢休,直坚持,他也就随着去。他知道奚闻这个人,被冯耀辉保护得太好,养在温室里,表面跋扈,实则中干,做不出什太出格事,就像纸糊老虎,张牙舞爪,沾水就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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