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猛地急刹,后座的人往前扑了一下。
一旁的车灯扫进来,白得扎眼,沈清野好像此时才清醒过来,眼睛闭了一下,然后猛地收回了手。
僵持的姿势松开了,司机松了口气,显然为自己的车上没发生谋杀而庆幸。
两人下了车。
奚闻跟在沈清野后头,看着他走进家门。
中闪动的一点光。
奚闻突然凑身过去,揪住他的领子猛地把他往下拉,“你忘记了吗?你是我的,你把自己卖给我了。你要什么时候才能认清这个事实?”他说得又急又快,声嘶力竭地低吼,滚烫的呼吸喷在脸颊。
两人的肩膀硬邦邦地撞上,脸距离很近,奚闻侧过头,就着这个姿势,狠狠咬住他的下唇,牙齿用力,直到把嘴唇咬破出血。
腥味四溢,恶意由此宣泄。
突如其来的侵入和问罪似的讨伐。
门砰然一声在他面前关上,巷子里的路灯坏了,小路漆黑一片,只有两边居民楼的窗户下映出昏黄的灯光。
奚闻深呼吸了一下,眼里的血光消散了一点,手压住脖子转动了下,脖颈处仍然留有被掐住窒息时的幻觉疼痛。他转过身,慢吞吞走下台阶,脚边突然挨上一个毛茸茸软乎乎的东西,奚闻蹲下身,手向前摸索。胖乎乎的橘猫喵呜一声贴上了他的掌心,这猫太胖了,一只手都抓不住它的领子。
他记得沈清野说过,这只猫是他在马路边捡回来的,刚捡到的时候又瘦又小,眼睛糊满了眼翳,浑身癞皮,毛发尽摧,显然是得了皮肤病,既然是在马路边捡回来的,就叫它马路了,沈清野随口叫了一声,那猫还真会小心翼翼地把脑袋放到他掌心下蹭一蹭。它太乖了,沈清野原本不想养猫的,他们家不是那种适合宠物生活的地方,但小猫一路跟着他走回来,他就舍不得把它往外赶了,它就这么自然而然地在这生活下来了。
慢慢地皮肤病养好了,毛皮重新长出来,眼睛也能看见了,也许是小时候饿得太厉害了,长大了吃东西就不知道节制,什么都要吃,什么都要抢,结果越养越肥,越肥越懒,最大的乐趣就是躺在小院子里的爬架上晒太
疼痛和血腥刺激了人的感官。
沈清野猛地抬手掐住他的脖子往后推,手一点点地用力,手背爆出青筋,表情冷峻,好像真带了两败俱伤的残忍,脆弱的颈项被控制在掌中。
奚闻的眼睛因充血而涨红,眼球鼓起,嘴张开,嘶声发出破碎的呼吸,求生的本能让他死死掐着沈清野的手臂,指甲挠破皮肤表层,留下血痕。
他睁大眼看着沈清野,但什么都看不清,视野都模糊了。
司机通过后视镜看了看后座纠缠的两个,吓得神魂俱裂,把车开得风驰电掣,一路漂移过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