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声真讲起来,只不过避开个不愿提起年份,“高中那会儿喜欢摇滚乐,周末跟发小跑去五道口那边新开酒吧看演出,乐队里溜长头发,往台上站发着光,底下姑娘全冲他们尖叫。那时候觉得他们太酷,自己也要那酷,就和几个发小组只乐队。”
“那你酷吗?”Frank问。
程声瞥他眼,干口冰啤,“酷个屁,哭。”
Frank立马夸张地大笑,笑得太厉害,手上啤酒洒出来溅在地上,他又跟只兔子似蹿去卫生间找拖布,回来时还不忘跟程声搭茬:“为什哭?哈哈哈……”
“为是个傻逼。”程声说:“为酷玩摇滚这件事本身就不摇滚,还成天像只大尾巴狼样洋洋得意地跟别人嘚瑟,后来有人给当头棍打蔫。”
着这片地找房子。
俩人忙活几天,找门对门两套居室,新楼盘,四十平,个人住正舒坦。程声把寄存在老房子四合院里行李转来新家,把该吃药整整齐齐码在电脑桌架子上,切完毕,心满意足地栽去卧室床上睡个好觉。
找好住处后两人又马不停蹄地筹划公司事,他们先在中关村里租写字楼层当办公地,紧接着就是各种注册手续、买电脑和办公用品,来回折腾快个月才把创业起点铺好。
大事基本捋顺,晚上他和Frank躺在起聊天,房间里乱糟糟,行李衣服堆得像山,但俩人谁也没力气再收拾,有搭没搭张嘴说话都费劲。程声靠着床边,给Frank指玻璃窗外,“从小就在这片长大,高中大学都没离开过这里。”
Frank马上接话:“那咱俩算半个老乡,妈去美国以前也在这片长大,就是那时乱哄哄,她给其他男生写情书还被个扎俩辫大姐大堵在胡同里收拾顿。”
Frank若有所思地抿口冰啤,脑子里忽然想到什,接着问他:“你后背那条疤
说完两个人起笑,但屋子里实在太安静,突如其来笑声突兀,两个人笑着笑着就心有灵犀地沉默下来。
程声怀里抱着只抱枕,把下巴埋在软绵绵枕头里,说:“这里真不样,走时候还没这现代。”
“能有多不样?”Frank爬起来去冰箱找两罐冰镇啤酒,拍拍躺在床上脸冲窗户程声,“喝点儿,别老这忧郁,好像把你怎似。”
程声也爬起来,把身上皱巴巴短袖捋平,接过Frank手里啤酒干大口,换副语气给他讲以前事:“以前可不忧郁,估计这辈子话全让前十八年给说完,现在才变成这样。”
“讲讲呗,你以前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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