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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弃(2 / 3)

他清楚的。

所以,此时此刻,这种笑为“未婚夫”这个名号增几分可信度。

霍达感受到敌意,之前在王行赫身上已经领会过一次

沈锦里一晚上未闭眼,天际破晓时,她这样对赵欢与说。

深远的,低沉的,婉转而哀艳。

这句话,这道声音,并非从喉咙里发出的。而是从她的身体里出来,从她的前半生出来,从她腹前那条蜿蜒的疤出来。

沾不得情爱。

也别妄求圆满。

沈锦里凑近了,抵着她,长袖不停去抹她的脸:“怎么了?怎么了?突然哭什么?”

慢慢的,动作停下来。要说母女连心,她说:“赵欢与,你不会吧。”

“沈锦里,我真是亲生的啊?”

沈锦里看着女儿的笑,也咧开嘴,泪猛地涌向眼眶:“完了,真的是。”

她不想让赵欢与看到自己的泪,也不想看到赵欢与的泪,复拥住她,让她的头安安稳稳搁在自己的肚子上。

着笑着,沈锦里腹前宽松的亚麻衫就湿了。

“今天是沈乐皆的周年结婚纪念日来着。”她说。

沈锦里奇怪:“人家纪念日还记得挺清楚,不是一直不待见嘛?”

“他是我哥,能不待见到哪儿去。”

“我说呢,小时候那么好,长大了人家就处处能惹着你。高中那会儿离家出走也是因为你哥,对不对?”

这两句话长了对翅膀,不断往赵欢与脑子里扑腾,总是响,反复闹,难消停,在她直面沈乐皆时尤其尖利。

逼她给自己绑上结,缚上网。

沈乐皆许久没见过她这样笑了。

她是很难蓄起长发的女孩儿,长度每每过肩就要进一次理发店。好在脸型精巧,百搭,长发温柔,短发飒爽。毫不费力一个笑,能把各据千秋的两种气质揉在一路。

自从初二的某个清晨赵欢与第一次拒绝沈乐皆为她梳头扎辫起,他的鱼儿就不再做黏人撒娇的小姑娘了。

“欢与欢与,乐皆乐皆,我当时就说名儿不能这么取。”沈锦里仰着头说,“你舅舅非说兄妹的名儿得有联结,寓意好。好,好在哪儿。好成一对情侣名。”

她想继续说什么,空咽了一口气,闭了嘴。

床很大,母女两个依在一处,只占那么一角。

时间很快,窗外飞快暗下来。时间也慢,她们默默无语待在一起一整夜。

“沾不得。别求了。”

“妈妈,但好像什么都改变不了。”

最后还是被胁着在他的婚礼上笑,为他设宴待客,为他挡酒,为他说祝词。

新人,百年好合,白头偕老啊。

水过于多,终于浸透衣料,凝成珠,滴掉到沈锦里的疤痕上。她坦着一片凉意去抬赵欢与的脸,全是泪,眼睛是湿的,却没有难,不见苦。

痛得司空见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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