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方黎自己这样提,就是最好不过,他可以省去许多麻烦。
方黎说:“还可以在美国打工”
秦卫东瞪他眼。
方黎笑笑:“刷盘子?端菜盘?这些都会做。”
秦卫东说:“你想吧,除非死。”
方黎搂着秦卫东脖子:“只陪你去读书,行吗?有自己喜欢事,喜欢写写歌”
方黎不是没有自知之明人,念书这件事他已经试验过许多回,次次都告诉他,他真不在行,在中国他连个县城里不入流夜校都念不明白,花钱不说,还什都没学会,难道去美国他就能念?
与其这样,方黎更想做些自己真正喜欢事,生存问题有秦卫东去解决,他现在只需要考虑他喜欢事、爱做事。
秦卫东也喜欢他这样。
“你不想念就不念。”
那些书,那些个字母就像个个歪歪扭扭蝌蚪样,连在起让他头痛得很,方黎那本书翻几天都翻不过去第页。
“到美国也要念书?”
老天,那岂不是要他命?
“你想读吗?”秦卫东看着他,问。
方黎想想,摇摇头,嘴里含着牙膏泡泡地讲:“不是很想念,太难。”
方黎咯咯地笑:“去美国,要架钢琴,这个是你之前就答应。”
“可以。”
除此之外,方黎就没什想要,他对要走秦卫东说:“对,中午丁浩洋他们
秦卫东从洗漱台上抱下他。
他确实也不想方黎念书,方黎进不他学校,虽然他也可以花钱将方黎送进所不是那知名学府,这对秦家来说不是什难事,但这就需要考虑到两所学校距离问题。
秦卫东这四年要做事情很多,不止是上学,分秒他都要去抢夺,他很难把时间花在交通上,他又不可能忍受和方黎分开。
所以他更喜欢方黎就是日日待在他身边,待在他眼睛底下,伸手随时能抱得到地方。
他开始没提,就是因为他不知道如果方黎想要念书,他该怎说。
秦卫东怕他咽下去,把漱口杯子抵到他唇边:“漱完口再说话。”
方黎咕噜两下,把漱口水吐。
他心态和当初执意要去上夜校时候发生改变,那时候他们很难,他也想赚钱,能够帮秦卫东分担些。
可是现在,赚钱事情已经交给秦卫东,而且比他赚得多多,他们也不缺钱,人总是有劣根性,生存上事有人替你做,那你再去做欲望就不是那强烈。
更何况,这些年秦卫东摆出态度也是直不想让他出去赚钱,即便是潜移默化,对方黎也产生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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