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十四章(1 / 4)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谢怀仁旁边坐着的便是谭家家主谭敬之。不愧是谭渡之的堂兄,谭敬之的相貌上有三分与谭渡之相似,他穿着蓝白色的道袍一副谦谦君子的模样。尤其是他身边有谢怀仁这样一个糟老

叶缓归跟着一对富态的男女混进了谭府,一进门他就被美轮美奂的谭府给震惊了:“哇,这宅子……真漂亮!”

原谅他没见过世面,他从没见过院子比足球场还大的宅子!更别提院中还有小桥流水假山奇石了。院中摆着几十台酒席,和外头的流水席相比,院子里面的酒席更加正规,参加酒席的人也更加有身份和地位。

在院子后方有一座造型古朴的两层楼,楼的飞檐上挂着红色的轻纱,风一吹如梦似幻。一楼的大门敞开着,能看到里面有几桌人正在谈笑。

叶缓归低声问道:“你说的亲戚是谁呀?能找到他吗?”

谭渡之道:“在宅子里。”叶缓归闻言大大方方的推着谭渡之便向着宅子而去。

14族谱除名谭渡之

叶缓归心疼不已,他轻声对谭渡之说道:“没事,他们有眼无珠。他们不要你,我要你。”

这是他第二次说这话,每一次都出自真心。老谭太可怜了,人美心善,就因为修为没了,宗门不要他,族人不要他。这势利的社会,这现实的人!

谭渡之却很平静:“没事。”

他的语调如此的平静,好似被周围的人谈论的人不是他。殊不知他越是这样,叶缓归就越心疼。

人就是这么神奇,要是叶缓归小心翼翼鬼鬼祟祟反而会被人怀疑,他大大方方的推着谭渡之走,路过的人竟然还给他们让路。

没一会,他们就穿过了院子来到了宅子外的台阶下,此时宅子里面热闹的交流声闹哄哄的传来,酒香和肉味飘来,熏得叶缓归鼻子酸溜溜的。

宅子中坐着的多半是谭家人,当然,也有不少修士。叶缓归一眼就看到了一个熟人。只见宅子正中间的主桌上坐着一个身着黑色道袍胡子拖到胸口的老头,老头红光满面,他腰间别着剑正在与身边的人热情的交流着。

叶缓归一见到这老头心里就暗暗叫苦,那不是……谭渡之的师叔吗?叫什么来着?谢什么来着?昨天明明和他说了好一会的话来着。

想起来了!他叫谢怀仁!

叶缓归轻声对他说道:“你还要去找你的那位长辈吗?”

谭渡之点点头:“嗯。”

叶缓归站起来看了一圈:“那我现在就带你去找他?”

他们的位置就在谭府的大门前,宴会没开始之前,门口有门童守着,不让人随意进入谭府。可是现在酒过三巡,守门的人不见了。而且谭府中有一些衣衫华丽的人正在进出,此时正是混进去的好时机。

谭渡之应了一声:“好。”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