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你答应,别那快喜欢他好不好……非要喜欢话,别那多,点点就好,不然他又要尾巴翘上天。”
从信里抬眼,傅之珩已经悄悄钻进厨房,正若无其事地搅打奶油,准备给做答应好芝士蛋糕。
收回目光继续读信,沈南屿依旧洋洋洒洒写好几页,讲他最近生活和对想念。
“昨天上英语课,大家学个新词组,onceinalifetime,
傅之珩站起来帮把胸针别好,钻石镶嵌玫瑰花加细细流苏,日光晃,照出细碎银光。
“这是自己做。”他说,“原本想找珠宝工坊,后来想,你漂亮玩意已经够多,不如自己做个丑。”
用指尖碰碰胸前玫瑰,说:“不丑,只是俗气。”——这多钻石和红宝石,好像不要钱样。
傅之珩轻哼声,捏捏鼻尖说:“就是俗人。”
回到家信箱里躺着封新信,沈南屿每个月都寄信过来,早几天或晚几天,和傅之珩都习惯。
清香。时间在这刻变得缓慢,像头顶停滞白云。
看着傅之珩,过很久,轻声说:“愿意。”
他倏地红眼眶,声音里有不易察觉哽咽:“从今往后,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都尊重、陪伴、爱护,直到死亡将们分开。你愿意吗?”
点点头,说:“愿意。”
傅之珩眼睛里滚落颗泪水,第次不是因为难过,而是因为感动和喜悦。
这次随信起过来还有片蒲公英书签,沈南屿在信里说,这是他春天时在田野里摘,祝新婚快乐。
疑惑于这种巧合,抬眼望向傅之珩,见他心虚地移开目光,低头摸摸鼻子。
“破坏你们订婚宴,他定还在记恨,所以故意告诉他在为你准备婚礼。”
沈南屿笔触轻松,在信里告傅之珩状。
“有什不起。说好像你已经喜欢上他样。”
他低头用手背蹭下眼角,对露出个大大笑容,说:“也愿意,成为你丈夫。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都尊重你、陪伴你、爱护你,对你忠诚、专、不离不弃,尽所能让你幸福快乐,直到死亡将们分开。”
他从口袋里拿出个天鹅绒盒子,打开来,里面躺着枚精巧胸针。
觉得眼熟,忽然想起那是曾经见到过那张草图,傅之珩没有做戒指,而是把它做成胸针。
“婚戒们已经有,项链你也有最喜欢,所以做枚胸针。”他说。
不自觉摸摸自己胸口,枚小小吊坠妥贴地藏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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