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这下你总该信吧?”
兔:“[图片]”
看到有图片,直觉兔子又偷拍傅之珩,但按理说傅之珩
“好欸。你点是香草味吗?”
“是。”
“其实榛子味和草莓味也很不错。”
“下次试试。”
屏幕上对话无聊且幼稚,竟然耐着性子聊完,甚至还生出种想要尝试下草莓味冰激凌欲望,不知道是因为兔子推荐,还是因为记住昨天服务生手中甜筒。
离开前服务生客气地对说刚出炉纸杯蛋糕更好吃,有空可以去店里尝尝,答应下来。
他背影又让想起昨天后视镜里匆匆瞥,不同是今天他穿咖啡店制服,收腰更明显。
目光不自觉停在他腰上,然后往下是双笔直长腿。
人都会被美好事物吸引,直到他离开办公室,才收回目光继续自己工作。
再低头,看见手机屏幕上兔子消息:“你有没有去吃昨天说那家冰激凌店?”
服务生站着没走,想起昨天偶遇,随口问:“你在A大上学吗?”
“嗯。”他点点头,“开学大三。”
——大三。算算,十九或者二十岁,还很年轻。傅之珩果然无耻。
“开学之后就不在咖啡厅兼职。”他又说。
想想,问:“大三可以找些更正式实习吧?”
夏天过去,天黑得越来越早,才六点多外面就暗下来。傅之珩今天整天,除午休时问中午吃什外都没有再找过,以为他在忙,便也没有打扰他,下班离开公司后自己回家。
最近想家里要不要养个什宠物,不然偌大房子总是这样空荡又安静,显得很冷清。
但是和傅之珩都是怕麻烦性格,宠物需要陪伴,们两个既没有时间也没有耐心,专门雇人看猫遛狗,又好像背离养宠物初衷。
于是泡在浴缸里,拿起手机搜索“什宠物养起来比较省心?”
正翻着网页,屏幕上方弹出对话框。
无奈笑笑,回:“去。”
“好吃吧?”——这条后面跟着只得意洋洋兔子表情包。
“好吃。”
“昨天忘告诉你,定要点华夫筒,华夫筒是最好吃。”
“嗯,点。”
“是,找家律所,开学去那边实习。”服务生回答。
“学法律,A大法学院好像很厉害。”
他露出个浅浅微笑:“谢谢。”
服务生身上有种难以形容很吸引人特质,哪怕他冷淡寡言,也不会让人觉得排斥。
不得不说傅之珩眼光是好,总能挑出人群中最出挑那个,虽然事实上大部分时候,他只看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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