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他身质地最精良薄呢西装和手工羊皮鞋,侧有人举伞,侧有人点烟。
要是他没在大年初鹅毛大雪里冻得脸色泛青,应该也算是有派头好光景。
云世初是怎说?发烧人就得降温。
所以对于所有小伤小病,云集态度都是扛扛就过去。
发烧扛扛就过去。
“那他什时候能醒呢?”云集问道。
“这个不好说,但般患者都能在两个小时内苏醒。”医生看眼表,“应该快,之后再观察两小时就可以。”
等医生离开,云集回到病房,站在床边看着昏睡丛烈。
刚才在车上时候,他急得感觉心脏都要从嘴里跳出来。
重生以来他以为所有不在意,都在那刻几乎烫得拢不住。
“柴胡过敏?”云集皱着眉问医生:“只是过敏吗?那为什会这严重?”
在来路上云集还为丛烈偷喝药这事跟他吵两嘴。
云集不明白为什丛烈这大人,怎会连药是什味都好奇。
“早上起来别说饭,连口热乎水都没找到!你在家里怎过日子?你胃不好还敢喝凉水?而且那破药也只喝你小口,苦都苦死!那是给人喝吗?你每天都得喝那个吗?”丛烈愤愤不平地回嘴。
“求你住家?欠你?你睁眼就得好吃好喝伺候着?缺个人给你换尿介子吗?”云集听他说话就是火上浇油。
胃疼扛扛就过去。
他自己扛惯,逐渐也不觉得有什。
就像云世初说:“个男人喝点酒算什,发点烧算什?轻伤不下火线,不然这不舒服要嚎两嗓子,那不舒服要休息几天。说白什病,都是懒病!”
但是云集怎可能用云世初标准来衡量丛烈?
丛烈发着烧,云集满心满意都是怎让他稍微舒服点。
但是他曾经多卑微啊,也曾经多不值得。
他点也不想再变成那样。
上辈子丛烈也偶尔生病,有场小感冒,他发烧三十七度。
这种程度小毛病放在云集自己身上肯定是不在意。
他烧到三十八度五还被云世初押着到码头上点货呢。
结果吵到半丛烈没声。
云集还以为他在生闷气,结果看他是难受得说不话,整张脸憋得通红,额头上青筋都冒出来。
当时云集除催司机,什话都说不出来,两只手像是擦不干,不停地出虚汗。
他从来没觉得医院那远。
医生跟他解释:“过敏程度可能受很多因素影响,劳累或者着凉,都有可能会加重病情。不过像他这种情况,及时得到处理,基本不会有什危险,只要日后远离过敏源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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