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沧元图 > 桃子美人 > 第27章

第27章(4 / 5)

林初用力吸了一口烟,缓缓吐出烟圈,“我特别讨厌别人丢下我,这世上第一个把我丢下的人是我妈,但我不怪她,她也不容易,为了那么个人渣和拖油瓶,确实犯不着搭上自己的人生。不过我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我书读得少,但我妈走了后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你想要的,你不想失去的,要么你就放下不去想,要

林初手里的筷子插进碗里,“我以前经常受伤,早就习惯了,脚也不是第一回扭,有经验。”

程晚秋听得眉头一蹙,“因为和人打架?”

林初往嘴里塞了颗牛肉丸,说得风轻云淡,“也不全是,我爸也打我,不过我也不会傻傻地站着给他打。”

这是程晚秋第一次听林初说起他家里人,不由感到惊讶,他以为林初永远也不会说,但是看样子,林初本人好像没有特别在意自己的悲惨童年。

林初筷子扒拉一口面条,“他酗酒,一喝醉就要打我,他打我我就跑,我很小的时候还不是很会逃跑,经常把脚给扭了,扭了脚他也不会带我去医院,是村里的人,哦,就小卖部那个大爷,就是他帮我找村里的老中医我才不至于落个残疾。”

“先说好,我可不会跟你保证什么。”

程晚秋走到他身旁坐下,拉了张凳子给他放腿,“你今晚洗澡吗?”

“洗,当然得洗了。”

程晚秋看着他那条腿,问得试探又不确定,“……我帮你?”

林初听得一怔,一脸你在说什么,“不就扭伤了脚吗我一个人就可以洗,你给我搬张高一点的凳子就行了。”

程晚秋听到这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林初总是三天两头地光顾小卖部,又为什么村子里那么多人,他只和那大爷关系还不错。

林初吃完面把空碗放下,轻轻打了个嗝,扭头一脸得意地看着程晚秋,“我这可是练出来的。”

程晚秋看着他,想笑但是笑不出来,最终也只是心疼地露出一点苦笑。

林初从兜里掏出只剩下两三根烟的烟盒,抽出来一根点上,“我小时候所有的经历让我变成了一个性格很奇怪的人,东哥也没少说我情感有缺陷所以脾气古怪,你是不是还不知道我今天下午为什么没给你好脸色?”

程晚秋轻轻摇头。

程晚秋半信半疑,但是林初都这么说了他也只好照办,往卫生间里搬进去一张高凳子,又帮他收好了换洗的衣服。

半个小时后,林初湿着头发坐在沙发上,打着石膏的脚架着茶几,姿势豪放地看电视。

程晚秋给他煮了碗面条,把筷子给他后看着他一脸欲言又止。

林初瞥了他一眼,“干嘛?”

“……我就是有点惊讶,你好像挺熟练的。”尤其是单脚在院子里蹦,灵活地好像给他拐杖反而是碍事。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