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是她。
他只签个“喜得千金”,所以记忆深刻。
林煦万万想不到会在这种情况下遇见读者,心脏狠狠地捏着,是快让血管爆炸力道,让他指尖颤栗,痛感顺着心脏涌入四肢百骸。
“之前很喜欢旭天啊,他文写得多好啊,有剧情、又深度,他出每本书都买,每场签售会都去。哎哟,他怎抄袭啊!”
“谁知道呢,这房塌得猝不及防。”红裙女孩感慨,“而且今天吃瓜,把默之言所有事情都挖出来,他五年前就死不承认呢。这点就更让人恶心吧,明明都做,所有
店内不准宠物进去,林煦把乐乐拴在门口柱子上。
凉爽空气扑面而来,立马缓解身上黏热感。
这时候人流量很大,林煦点杯最简单柠檬水也需要等五分钟才能拿到。
他没有手机可玩儿,坐在椅子发呆,看着墙上钟表上时间,想着江旸。
“哎,今天那事儿你知道吗?旭天就是当年抄袭默之言啊。”旁边那桌声音传进林煦耳朵。
张银行卡揣兜里,又从摔碎手机里拿出手机卡,有条不紊地出门。
落日即将坠入夜色,瑰丽云层渐渐失去光泽,空气凝固又潮湿,没有丝风感,闷得心慌。
现在正处下班时间,熙攘人群构成世间烟火,匆匆又轻快脚步足以看出社畜下班后愉悦和轻松,闷热温度也变得可以忍受。
这切与林煦无关,他似乎与这个世界断层剥离,无形之中竖起道透明墙,他呆在其中,享受着自虐孤寂。
家附近没有手机店,林煦要沿着马路走到距离家公里商场买手机。
林煦骤然僵。
“知道啊,今天还去他签售会啊!”另个女生气恼地说,“闺蜜特别喜欢他,但是怀孕不方便去现场,特意让帮她要亲签。结果还没把书给她,就出这个破事儿。”
林煦手攥紧,看向隔壁桌两个女孩,其中位穿着赤红连衣裙女孩子映入他瞳孔。
鲜艳颜色容易给人留下记忆点,这是整场签售会上唯红色。
红裙、闺蜜怀孕。
他戴着口罩把自己脸遮得严实,神色恹恹。
乐乐出来后明显很激动,晃着长长尾巴,路跟在林煦耳边。
走十多分钟,街对面就是商场,灯光已经亮起来,LED屏幕上闪着明星代言广告。
红灯止步,林煦站在斑马线边等着,天气太热,他走这路体内水分早已蒸发,加上之前吐过,嗓子很干,咽唾沫都是刺痛。
不远处就是家奶茶店,林煦翻翻裤兜,拿着包里仅剩20元现金走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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