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低头吻了吻我的头发,“亲爱的,你知道我是一个疯子。刚见面时就告诉你了。”
第二天的泰晤士报上,公布了猜谜活动获奖者名单。
我相当不满意,拿着报纸追门安德蒙:“我的答案明明和标准答案是一样的,如果第二天早上就寄的话,邮戳比获奖的人还早一天。为什么报纸上没刊登我的名字?”
安德蒙挑起眉毛:“一定是报社弄错了。”
“今天早上,我在你的大衣口袋里翻出了我给你的信封。”
就好像是很多年前,小孩子收到梦中的圣诞礼物,不可置信的不敢去拆开礼物包装纸一样。他身体没有恢复,但是坚持不用拐杖,非常艰难的向我走过来,一直挪到我面前,抱住我。
安德蒙在我记忆里一直很强势,但是那时的他,显得比任何时候都要脆弱。就像一张竖起来的薄纸片,轻轻一推,就能倒。
但是他还是把我推到沙发上,坚定的说:“这个不行。”
“我不理解,亲爱的你简直是个疯子!”我对他说,“为了一个空白的笔记本,竟然让自己中了两枪。”
“空白的笔记本?”他有一刻钟非常迷惘。
我的z.府机构找他,秘书小姐很漂亮,看了地址,惊奇地说:“加西亚显示?不,安德蒙·加西亚先生不在这里上班。”
“我是他朋友。”我把名片递过去,“他让我有事来这里找他,我认识给他开车的司机,叫彼得,蓝眼睛,不爱说话。”
秘书小姐皱起眉头纠正我:“彼得不是司机,是上尉。”
彼得告诉我,让我回家等。
有一天,我从研究机构回去,发现客厅的灯亮着。安德蒙回来了,在壁炉前喝红茶。他穿着军装,比前段时间消瘦了很多,显得颧骨很高,眉眼深邃。安德蒙的伤没有完全痊愈,因此壁炉边靠着了一根帮助行走的手杖。
他面不改色:“我竟然忘记了。”
安德蒙告诉了我一个故
“上面什么都没有写。”
我觉得安德蒙当时一定是疯了。那只黑色硬皮笔记本是新的,上面只染上了安德蒙自己的血迹,什么都没有。我不知道它的前主人为什么把它藏在那里,或许那里原本有另一本笔记,不知为什么又被取走了,它作为一个替代品被留在那里。他朋友似乎在千方百计想藏好那个笔记本。
有一刻我甚至很好奇笔记的内容。
我问安德蒙:“亲爱的,你后悔吗?”
“不,我不后悔。”
那本笔记本就放在餐桌上,旁边是我早上出门时留下的冷咖啡。
“艾伦。”
他看着我,然后一直不说话。
我也非常认真回望他:“亲爱的,你怎么脆弱的看着我,让我不由自主的想上你。”
有一瞬间他的表情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