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2章(1 / 3)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安得蒙扫了我一眼,没有说话。他顺着台阶走下来,先给了站得最近的胖子一拳,然后转身踢在

胖子被我推到人堆里,砸倒了一片客人。

我们动静很大,大厅里的人开始往外走,酒保也不知道消失到了哪里。

所以安得蒙出现的时候,樱桃酒吧几乎空了。

大门突然打开,外面的冷风灌进来。

安得蒙站在狭窄入口处高高的台阶上,俯视地下一层的酒吧大厅。

那天晚上街上下着冷雨,滴水成冰。

阿诺德和他的女友已经消失在人群里了,或许去了樱桃酒吧楼上的客房。

我一个人靠着吧台喝兑水的杜松子酒。

以前经常去的咖啡店的女招待进来躲雨。她是个漂亮的姑娘,还穿着工作时的格子裙,抱怨着点了一杯苹果酒,坐在吧台旁边的椅子上。正好有一群喝得半醉的青年路过,就缠上了她。

他们玩得实在是太下流了,后来我就走过去,挡在她面前。

阿诺德说透过金丝眼镜片说:“太好了,你们现在是真没有关系了。”

他一个人泡吧寂寞,缺少一名鬼混的同伙,我很荣幸获得了他的入伙邀请。

周末上午我跟红毛小屁孩补数学,阿诺德在大厅里喝红茶等我。那个冬天我们混遍了剑桥郡所有地下酒吧。我把所有长相尚可的调酒师都调戏了一遍。

我们通常傍晚的时候到樱桃酒吧,两个人逆光往门口一站,就挡住了冬天稀薄的阳光。店内有姑娘向我们打招呼:“嗨,帅哥!”

反正是安得蒙的分手费,我花得大方。

他没有带雨伞,黑色呢子大衣不停的滴水,头发贴在前额上。

安得蒙很瘦,被雨淋透后身材显得单薄,然而他的俯视有一种居高临下的味道。

当时我的背心破了,衬衫扣子掉了,满脸是血,一只眼睛又青又肿。

而我的五个对手也好不到哪里去。

我为了显示英雄救美,还一直抓住女招待的手没放。

我解开衬衫前排三个扣子,露出勉强过得去的X_io_ng肌,对五个混混抖腿:“这是我的女朋友——”

“莎拉。”她在我背后轻声说。

“对,这是我的女朋友莎拉。”

然后我们打了起来。一个手臂上纹了纹身的男人一拳打在我小腹上,我打断了他旁边胖子的牙齿。还没回过神脸上又挨了一拳,顿时满口血腥味。

如果阿诺德在情况会好很多,但是现在我在孤军奋战。

我喝酒,但是从来不玩女人。

不习惯她们刺鼻的粉脂味。

阿诺德泡姑娘得手时,我就吊儿郎当的靠在吧台上,隔着人群远远向他举起酒杯致意。

这里充斥着劣质香烟,鸡尾酒和故意拔高的笑声。

因此我从来没有想到安得蒙会来这个地方。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