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29章(1 / 7)

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页

被这样一双眼睛看着,李成绮忍不住低了低头,倒不是因为怕谢明月,而是他总觉得这双眼睛在往他喉咙上扫,真仿佛凶兽在找一击毙命之处似的。

“陛下尊师重道的喜欢于臣子而言,有些轻佻太过。”谢明月缓缓地,平静地说,好像是怕李成绮听不清一般,“陛下为人君,首先要姿仪端正。”

“姿仪,”李成绮两辈子都没被人说过仪态不行,他忍了忍,小声反驳:“姿仪也没有那么不端正。”

谢明月的样子好像真是个德高望重的师长面对自己险些误入歧途的学生,“君威不可测,而令人生敬,陛下宽和是万方之幸,然而过于平易近人,只会让有些人对陛下不敬。”他看了眼李成绮,“倘若今日陛下来找的人不是臣,待那位大人答应了,陛下也要抱一抱那位大人,以示君臣情深?”

李成绮一面摇头如拨浪鼓,一面腹诽,谢玄度到底是怎么用如此温柔循循善诱的语

所以他现在比当年的康王高贵在哪?

“陛下这是在做什么?”谢明月发问。

他声音中听不出愤怒。

要是能在他声音里听出愤怒,估计他命也没了。

“孤,高兴过头了。”李成绮道,他见谢明月面色平淡无波,显然不为所动,想了想,又缓缓补充,“也喜欢先生过头了。”

“孤……”李成绮似乎手足无措,他想解释,又不知道该和谢明月解释什么。

冰冷的手指仍然贴着他的手背,像是一条正在丈量自己领地的蛇。

手指游走,在他两只手交叠的地方,轻轻地敲了一下。

李成绮猛地抽手,向后退了两步。

原本平整的官服被李成绮弄得有点乱,几道明显的褶皱出现在谢明月腰间的布料上。

“喜欢臣?”谢明月问,语调沉沉。

李成绮的喜欢可一点都不贵重,他谁都喜欢,谢澈与他年岁相近又事事以他为主,他喜欢,连刚见面没几次的原简小皇帝都能轻易地说出孤喜欢你这几个字。

“尊师重道的喜欢。”李成绮立刻回答。

他答让人挑不出什么错来,不过是个调皮些的少年人,往天大了说是一时失态。

谢明月眸色浅淡的眼睛让李成绮想起蛇,若是他突然多出一对竖瞳,李成绮都丝毫不会觉得意外。

他今日,穿了官服?

李成绮上午见到他时,他明明还是件素色衣袍,再常见随意不过的打扮,如今官服着身,比寻常时候更加迫人。

李成绮脑海中忽地想起当年康王赏花宴上与谢明月称兄道弟,宾主尽欢,康王手频频搭在谢明月肩膀上,谢明月散宴后干的第一件事是——换衣服。

李成绮:“……”

他还没年老昏聩到不记事的地步,康王死前被砍了手的场景还历历在目。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