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家里困难,又极其爱面子,不愿意向林恒开口要钱,就瞒着林恒到酒吧陪酒,就这么瞒了三个多月,终究是纸包不住火,林恒亲z.sha到酒吧,亲眼见到高阳灌下一杯又一杯高浓度的伏尔加,再亲手把高阳从酒吧里揪
那晚亦是如此。
正当我捧着红玫瑰,带着八年只增不减的爱意奔向属于我和林恒的家时,我在家门口见到了多年不见的身影。
高阳西装革履,时光没怎么在他脸上留下痕迹,反而增添了几分优雅,他本和林恒在说话,余光见了我,转过身笑着和我打招呼,“好久不见,李珣。”
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是希望我们永不再见。
我下意识看向一旁的林恒,他神色淡淡,看不出被“捉*”的慌张,我却没有因为他的镇静松口气,只是觉得拿在手中的红玫瑰是那么烫手。
1.
冬天来临的时候,我结束了跟林恒八年爱情长跑。
人家都说七年之痒,去年年末的时候我还开玩笑跟林恒说,我们熬过了七年,以后还会有很多很多的七年。
我们会看着彼此脸上长出第一条皱纹,头发冒出第一根白头发,掉下第一颗牙,等到了老的时候,可能还会走不动路,就买辆轮椅,轮流推着对方走。
然而我的这些美好畅想在高阳回来那刻尽数被摧毁。
高阳低声和林恒说了几句什么就要告别,林恒没有挽留,我更不可能把情敌请进屋。
目送他离开小区,我一言不发跟在林恒身后,连我都感觉到林恒有些失神。
高阳和林恒的往事我是最清楚的人之一。
两人高中就在一起,相约着上了大学,少年的爱意最为热烈,也最为刻骨铭心,哪怕时间流淌,只要一句话就能勾起回忆的点点星火。
他们分手的理由说来其实有些可笑。
八年前,我趁林恒和高阳分手之际,在林恒身边嘘寒问暖,简直比他妈还关心他,我确实是怀抱着能感动林恒的念头接近他的,也幸而林恒不是块石头,在我无微不至的关怀三个月后,他终于被捂热,接受了我的爱意。
先动心的人永远输得最彻底,何况是林恒心里本来就藏了人的情况下,我的满腔爱意比不上高阳回头的一个眼神。
水滴不可撼大海,亘古不变。
八年时光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我的年龄从二字头迈入三字行列,就在我以为我能够和林恒长长久久修成正果的时候,高阳的出现彻底扰乱了我和林恒的生活。
那天天气很好,我下了班,颇有闲情逸致地踏入花店买了束俗套却又浪漫的红玫瑰,花店的老板娘早已和我混熟,每每都调侃我是三好男友,女朋友肯定很幸福,我默认了她美丽的误会,心满意足地扮演好男友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