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001(1 / 3)

高阳家里困难,又极其爱面子,不愿意向林恒开口要钱,就瞒着林恒到酒吧陪酒,就这么瞒了三个多月,终究是纸包不住火,林恒亲z.sha到酒吧,亲眼见到高阳灌下一杯又一杯高浓度的伏尔加,再亲手把高阳从酒吧里揪

那晚亦是如此。

正当我捧着红玫瑰,带着八年只增不减的爱意奔向属于我和林恒的家时,我在家门口见到了多年不见的身影。

高阳西装革履,时光没怎么在他脸上留下痕迹,反而增添了几分优雅,他本和林恒在说话,余光见了我,转过身笑着和我打招呼,“好久不见,李珣。”

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是希望我们永不再见。

我下意识看向一旁的林恒,他神色淡淡,看不出被“捉*”的慌张,我却没有因为他的镇静松口气,只是觉得拿在手中的红玫瑰是那么烫手。

1.

冬天来临的时候,我结束了跟林恒八年爱情长跑。

人家都说七年之痒,去年年末的时候我还开玩笑跟林恒说,我们熬过了七年,以后还会有很多很多的七年。

我们会看着彼此脸上长出第一条皱纹,头发冒出第一根白头发,掉下第一颗牙,等到了老的时候,可能还会走不动路,就买辆轮椅,轮流推着对方走。

然而我的这些美好畅想在高阳回来那刻尽数被摧毁。

高阳低声和林恒说了几句什么就要告别,林恒没有挽留,我更不可能把情敌请进屋。

目送他离开小区,我一言不发跟在林恒身后,连我都感觉到林恒有些失神。

高阳和林恒的往事我是最清楚的人之一。

两人高中就在一起,相约着上了大学,少年的爱意最为热烈,也最为刻骨铭心,哪怕时间流淌,只要一句话就能勾起回忆的点点星火。

他们分手的理由说来其实有些可笑。

八年前,我趁林恒和高阳分手之际,在林恒身边嘘寒问暖,简直比他妈还关心他,我确实是怀抱着能感动林恒的念头接近他的,也幸而林恒不是块石头,在我无微不至的关怀三个月后,他终于被捂热,接受了我的爱意。

先动心的人永远输得最彻底,何况是林恒心里本来就藏了人的情况下,我的满腔爱意比不上高阳回头的一个眼神。

水滴不可撼大海,亘古不变。

八年时光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我的年龄从二字头迈入三字行列,就在我以为我能够和林恒长长久久修成正果的时候,高阳的出现彻底扰乱了我和林恒的生活。

那天天气很好,我下了班,颇有闲情逸致地踏入花店买了束俗套却又浪漫的红玫瑰,花店的老板娘早已和我混熟,每每都调侃我是三好男友,女朋友肯定很幸福,我默认了她美丽的误会,心满意足地扮演好男友的角色。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