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闻飞拍出的每一颗羽毛球都狠狠砸进宋然的心脏。
那时宋然还不能明白,他呼之欲出的心跳声究竟代表着什么,很久以后他才确定,原来跳动的心脏,另一个代名词叫做喜欢。
如此耀眼的沈闻飞,注定要成为宋然追寻的焦点。
作者有话说:很喜欢一些暗恋。
秦故喝够了水,朝宋然挤眉弄眼,“三比二,我打得不错吧?”
宋然不敢说自己没注意比赛,“很厉害”秦故拿了个红薯,吭哧吭哧地啃着,见沈闻飞也在吃,啧道,“你那个看着好像比我的好吃,”又看向宋然,“肯定是你给挑的吧?”
宋然悄然地看一眼沈闻飞,见他还在面不改色斯文地吃着红薯,就点点头。
秦故这人很豪爽,特别对男生没什么分寸感,,闻言就在宋然的脑袋上揉了一把,“下次也给我挑。”
宋然的头发很软,被他这么一揉,乱糟糟的,他极少跟人有这么亲近的接触,但并不排斥性格爽朗的秦故,就伸手去抚平头发,刚想答应,就见到沈闻飞把吃了一半的红薯收回纸袋里,放在课桌上,对秦故说,“打一局。”
秦故一口红薯噎在嘴里,沈闻飞已经去拿羽毛球拍了,他抗议道,“我这才刚跟大木打完呢。”
沈闻飞仿若未闻,已经站在了羽毛球场上。
秦故叫苦不迭,也顾不得宋然和红薯了,拿着球拍就小跑过去。
训练室里有三四对在比赛的队员,单人的、双人的,每一个都很卖力地在训练,可是在宋然眼里,所有人都瞧不见了,沈闻飞像是自动为他划分了一个磁场,让他的视线只能随着沈闻飞一个人走。
沈闻飞身姿矫健如同梁上燕,带着无限的爆发力,他的每一个动作,跳跃、挥杆、扣球,他抿着的唇,有力的小臂,挥洒的汗珠,哪怕细微到他滚动的喉结,都像用放大镜呈现在宋然眼前,被捕捉得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