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伸着懒腰走出房门的时候才看到沐宁无意间留给我的最后一样礼物———我哥站在阳台上目送他的背影。
16岁的齐晗比今天早晨看花发呆的他还要消瘦单薄,白色T恤被他腰身空出来的多余部分在晚风的撩拨下像旗帜一样飘晃,秀颀的脖子往上走带出一点若隐若现的下颌骨,头顶被风吹成毛茸茸的一片,微微低垂着———他还在延续那场早已结束的注目礼。
齐晗落寞的背影镶嵌在二零一零年八月底的斜阳暮色里,在二零一二年七月初这个携带着破晓寒气的早晨与花瓶前的这个身影重合,那时的我不明白那具身体的主人莫名其妙的难过是怎么回事,天真地以为是景色所致,两年后的今天我才明白,他在难过。
在都不知道他那个被他视作奇耻大辱的哥哥是个什么样的妖魔鬼怪,他对齐晗的认知也仅限于知道了性别和年龄罢了。
和沐宁相处的那一个月哪怕现在回忆起来也是我为数不多的快乐得纯粹的时光之一,两个坏脾气的小孩即使身份悬殊境况迥异,但总能在很多时候找到与对方志同道合的爱好,孤独与孤独碰撞也能生出一份热闹。
齐晗沾了沐宁的光,我生活的重心从发泄怒气变成了寻找快乐,那段时间对他的脸色也比以往缓和了不少,甚至很多时候会因为贪玩不想回家而悄悄去找齐晗帮我在下班的父母前面打马虎眼,长此以往我与他之间似乎达成了某种不成文的约定,这种约定是连接我跟他两双眼珠子的一条细线,我朝他转动一下,他永远都能跟被这条线牵扯了一样,很敏锐地捕捉到讯息并且用眼神快速给我答复。
我在今天早晨看着我哥的背影回忆起他当年的眼神时,才慢慢尝出那眼神里酝酿好的另一种风味。
那是一种忽闪的情绪,是自身内里不知名的某种感情刚刚破土萌芽的男孩为自己与在乎的人之间有了小秘密而藏欢窃喜的兴奋,我要是通透一点在那时想象那眼神的意味,品尝到的该是初夏枝头将熟未熟的青梅酸甜。
我突然有些后悔。
这棵名叫记忆的枝繁叶茂的大树被我稍稍拨枝探寻,梢头就出现了一粒坠然待摘的饱满果实。十七年,我哥在这棵树上偷偷藏了多少果子,要我在多少个清晨拿着他不经意间施舍给我的细节一点一点地摸索捕捉,去拾取,去回味,才能把他留在那上面的酸甜苦辣尽数尝出滋味。
一辈子够吗?一辈子不够。下辈子够吗?下辈子忘了怎么办。
我后悔死了。
沐宁走的前一天晚上我跟他去网吧打了通宵的游戏,导致他踏进那辆载他来的卡宴时我正在房间里睡得酣畅淋漓,行走江湖的兄弟从来不需要在告别的时候你侬我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