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3章(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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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好歹让我相信了与人执手可以相看一生这种梦想,我该满足了,何必去想现实如何。

但是你为什么不和我说呢。

我又不会拒绝,就像答应你不虑后果,冒失而又勇敢的开始一样啊。

……

他的舍友说,谢宸旻和我待在一起的时间,比他们还要长。23点准时身披宿管阿姨的骂声狂奔回来,他们都见怪不怪了。

谢宸旻说过他不喜欢这种酒吧地方,因为他不喜欢这样的人。

我看着他谈笑风生,给每个坐到他身边的佳人点杯12年的芝华士,然后在目送她们找各种理由离开。

他甚至允许有人对他勾肩搭背,或者说一些诱惑性的旖旎之词。

我不知什么滋味,我好像多余的。

我本来就是多余的。

……

谢宸旻推掉了一个今晚不痛不痒应酬,说晚上要早点回家。

漂亮的女同事开玩笑,怎么了,家里有人等吗。

他笑而不语,只是朝他挥了挥手上的戒指。

我看到女孩的笑容有点僵,没人告诉她谢经理为什么手上会有一枚婚戒。

后来,他给我买了一个笔记本。

在当时,那是配置是最好的一款。

听说他家里比较富裕。而我只是中产家庭,买个这个价位的电脑得需要爸妈攒三四个月的工资。

不过他就算是个隐姓埋名的首富之子,我也不能白白要他这么贵重的东西。何况电脑丢了的责任又不在他。

我执意。他说好,但是电脑先留给你,钱可以随便什么时候还。

他们怪我教坏了他们旻哥,谴责我要给他们请客的补偿。

世界上一团多余的有意识的空气。

姑娘搭上他的胳膊之前,顾忌地看了他手上的戒指一眼,或许是想到两人是追求怎样的刺激,顾忌便勾成了一个轻笑。

谢宸旻叫了专车,问了姑娘的住处,便任她揽着一齐上车了。

原来是这样的。

何必,我不应该多做伤感的。

他说,我爱人等我。

但是除了一只狗,没有人在家里等他,他也没回家。

他去了酒吧。

我看到他穿着白衬衫独自坐着,闪烁的霓虹灯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却怎么也无法将它的黑色染彩。

我看到他的身边来来往往了许多人,这里的每个人都戴着一张微笑的面具,假面下藏得往往不是一颗心,而是一个赤裸的目的。

我只记得我攒了很久的钱,攒够的那一天,我把钱给他,他和我告了白。

电脑改新换代飞快,但是我大学的后三年以及工作的前两年一直用着它。

谢宸旻曾经得瑟地问我,为什么不换,是不是因为是他送的,我舍不得扔。

我说,因为太贵。

它的价值被我榨得一丝不剩了之后,那电脑就在我的抽屉里落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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