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沧元图 > 一篇古早狗血虐文 > 第59章 庄生晓梦迷蝴蝶(四)

第59章 庄生晓梦迷蝴蝶(四)(3 / 7)

幼年,舅舅一家刚惨死没多久,他孤身一人前往蜀山,一路上饥一顿饱一顿,落魄不安,惶惶不可终日,他没处梳洗,身上长了虱子,等到蜀山的时候几乎都臭了。

那时候,过路人就用这种目光看着他。

他在蜀山待了太久,作为蜀山小师叔,作为众人眼中高高在上的小神仙,被架得太高了,架上了云端,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出生。

一朝跌入泥潭,常清静嘴角猛地一颤,额角青筋,bao起,狰狞如鬼。

他本来便是普通人,本来就是这烂泥里爬出来的,究竟从何而来的傲气。

这三年时间,常清静渺无音讯。

……

常清静双目赤红,蓬头垢面地走在街上,那雪白的,包裹着修长小腿的长靴,早已不知散落何处,他赤着脚,缓缓走在这污水四溢的长街上。

临门有妇女在倒水,污水顺着青石板淌开,一直流到了他脚掌下。

这几天连日的阴雨,脚掌没入了烂泥里,踩起来又湿又滑。

一颗真诚的,通红的心,被鄙弃被伤害。

她只是想让她的朋友回来而已。

夕阳的火舌燎上了她的裙摆,她整个人好像也被这旷野的火烧尽了。

常清静怔在原地,目光狰狞,指甲深深没入血肉,渐渐地,一颗心好像也被这夕阳烧成了灰烬,烧尽了,烧尽了。

昔日的蜀山小师叔,天之骄子的常清静终于疯了。

抛弃了,一门之隔,就是她全部的希望了。

可是门内的他没有回应。

到最后,宁桃终于麻木了,站起身,又回到了雁丘山。

最后,是雁丘山。

天际一轮夕阳如血

记忆中那个一丝不苟,总是板着张冷肃的脸的小道士,沉

他精神恍惚,没走几步,就跌倒在了泥潭里,又抿着唇,垂着眼睫爬起来。

看了眼鲜血淋漓的手掌与脚趾。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该往何处去。

只知道一直走,一直走,走得越远越好。

眼睫微颤,常清静能感受到过路人或诧异或嫌恶的目光,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感受过这种目光了。

据说,常清静本来是和心上人苏甜甜,好友吴芳咏一道儿,去为宁桃搜魂的。

但到了偃月城的时候突然走火入魔,砍了苏甜甜一只手后,跌跌撞撞地孤身离开了偃月城。

等到回到凤陵仙家的时候,常清静这模样,就连孟玉真他们也不敢认。

他披头散发,落魄如乞丐,浑浑噩噩,转身就走。

这一走就是三年。

她踉踉跄跄地背着斩雷刀。

她绝望地哭嚎,眼泪和鼻涕一道儿淌了下来。

“不要说了不要说了不要说了。”

最后,镜子里的少女死在了他的手上。

女孩胸口被万剑洞穿,茫然睁大了眼,看着紧紧相拥的两人。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