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看到你燃烧。”
我要剜你,我要凿你!就像米开朗基罗剜和凿他的圣母,燕子剜和凿王子的眼珠!我要让你流血,因为你每一滴血都叫我焦渴。
“我看见美。阿玛莱特先生,现在。
“你看上去就像是铜塔里的达那厄。
新塔克尔联邦监狱的禁闭室狭窄而阴暗,没有床板,只有地上的一个薄薄的床垫,以及马桶——这就是整个禁闭室里所有的东西,从厚重的铁门上看不见外面,只有高悬在墙壁最顶端的狭窄铁窗。显然,设计这间禁闭室的人认为,来到这里的人就是受罚的,不必要给他们提供多么良好的生活环境。
秉承着这种思路,禁闭室的伙食也非常糟糕:三餐里有两餐由面包和白水构成,面包吃起来和食堂里的一般口感粗糙,令人难以下咽。
按照菲斯特的说法,赫斯塔尔这种初犯在第一次被关禁闭的时候顶多被关三天——说这话的菲斯特是太过于天真了,他概念里的“第一次犯事”顶多是打架斗殴,绝不包含用一柄勺子戳碎别人的眼球。
所以,赫斯塔尔被罚一个星期的禁闭,那些狱警把他按倒的时候有人趁机踹了他的肋侧,现在皮肤上是一片青紫发黄的淤青。赫斯塔尔对这些都不意外,他和珍妮·格里芬的实验室有约定在先,就算是他再怎么是个刺头,狱警们也只能捏着鼻子忍下来,没法把他送回去单独监禁。
赫斯塔尔在这里的生活极其单调,睡眠,一日三餐,必不可少的锻炼——因为四周只剩下光秃秃的墙壁,这个环节被他压缩到只剩下俯卧撑——理清思绪,做好计划,等待机会。
事情发展到现在,唯一令他感觉到有点意外的只是——
赫斯塔尔坐在薄薄的床垫上,摸索着从囚服胸口的口袋里抽出一张仔细叠好的信纸。些微月光从头顶上的高窗上方洒落下来,月光黯淡得不足以在室内清晰地视物,但是这也无所谓,在这几个白天阳光够好的时候,他已经仔细读了那封信好几遍,即便是闭着眼睛,现在都足以把信件中的一字一句清晰地在脑海中复述出来:
我要杀豹子,就在你面前。我要剥开它,我要挖它的心因为那就是你的心。我要将你手按进它的肋骨,那汩汩的声音正是你血的声音。
“我从没有剖开过那样的动物,简直不知所措。我在我家的火炉前面把它开膛破肚,把手埋在它的腹腔里好把内脏取出来——它的内脏还是热气腾腾的,赫斯塔尔,我那么做的时候简直觉得自己的手埋在血河里。”
我要撕碎你被日月天空照耀的衣冠,而将豹的皮笼罩你身,然后我要杀你可怖的贞洁,直到远古诸神痛斥我不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