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斯特兰是个降水非常多的城市,连三月份也时不时会下一场不讨人喜欢的小雨。气温将将上升到可堪忍受的程度,但是下雨的夜晚依然又湿又冷。
莫里森缩在门廊的入口出,哆哆嗦嗦地试图用冻得僵硬的手指给自己点起一根烟。这扇门开在路灯灯光也照不到的巷口,巷口正对着一条河,河水远远地飘散出一股潮湿的腥气;而巷子里弥漫着垃圾的酸腐气息,矮墙最靠里的角落之中有流浪汉驻扎——这样的巷子在旧城区很常见,这些街区被日益迅速的经济发展远远抛在身后,如同一只看不见的手从灯光璀璨的城市动物身上撕下格外黑暗的一块。
这些街道以房租便宜、街巷错综复杂、监控设备老旧著称,因此逐渐成为了城市的不法事业的最好巢穴。地皮被各种鱼龙混杂的黑帮割裂成很多块,不是在这里住了几十年的居民甚至不能说清楚其中复杂的利益关系。
也正是因为它们被黑帮瓜分得如此干净彻底,街道的治安甚至比有些地方还好——每一条街都被不同的帮派关照着,其他帮派的人一般不会轻易踏上对方的地盘,只要不是两个敌对帮派的势力交界处,连拦路抢劫和小偷小摸甚至都十分克制,一般的黑帮头目不会允许小喽啰在自己的地盘上随意闹事,这对被他们罩着的生意也没什么好处。
莫里森就是生活在黑帮庇护下的一个皮条客,在维斯特兰嫖娼和卖*都违法,但是他大可不必为此担忧——他每个月会交给本地黑帮一沓富兰克林,他们确保了当地警方不会随时踹门进屋检查。人人都能被买通,尤其是维斯特兰的黑帮和维斯特兰的警察。
——当然,也包括莫里森本人。
当他一边抖一边把一支烟点燃、刚刚咬紧嘴里的时候,一个人从雨幕中走了出来。那人穿着毫无特色的连帽夹克,帽子被一路拉到眉弓,还带着围巾,实在是看不太清脸。当那个人在莫里森面前站定,他头顶上悬着的那只黄色灯泡的光落在对方身上的时候,只在他的帽檐和眉弓上落下了深深的影子。
“嗨,”那个人笑眯眯的开口,用了最不合适的“谈论天气”开头,“这天真是冷得要死,是吧?”
这招在大学校园里搭讪小姑娘都算过时,更不要说在一个乌漆嘛黑的小巷子里对着皮条客开口。莫里森警惕地盯着对方,问道:“你要干什么?”
“不干什么,就是聊聊天,这样糟糕的夜晚,最适合有个人来慰藉无聊的心灵,对不对。”对方耸耸肩膀,站没站像地靠在他身边的门廊上,躲过了铺天盖地的雨丝,惬意地叹了一口气,“你的姑娘们现在正在屋里干那种慰藉心灵的活儿,我相信你也不希望一会就有警察冲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