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从另外一个加油站得到的消息,他们说三天前有一个符合我的描述的人曾经在这个加油站加油,然后继续向北开去——这个加油站不光不起眼,而且跟主干道差了十万八千里,兰登能找到这里,我都为之前那么鄙视他感到抱歉了。
我希望他现在不打算偷渡到墨西哥或者什么地方去,如果他上了州际公路,我可能这辈子都找不到他了。不过那些道路上很容易碰见警车,我觉得他可能不敢冒这样的险。
我目前正在镇子里搜索,他总是要停下来休息的,这附近有不少不起眼的小镇,没那么多人会注意他的行踪。
今天的日志很短,我不是在赶路就是在搜汽车旅馆,这种工作简直累得要死,我得休息了。
2016年10月15日
,我今天还是一无所获。
写这篇日志之前我又想起老亨特的样子:虽然他对自己的自信心总是过于膨胀,但是事到如今他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在逐渐变老了,一个人没法在继续这种工作。我昨天走之前他问我想不想留下和他一起干活,按他的话说,“维斯特兰是个金库”。
维斯特兰是犯罪者的天堂,在这里当赏金猎人的工作机会要多多了——这没错,但是我的生活已经够混乱了,我还不想陷进彻彻底底的疯狂里去。
而老亨特甚至给我看了他的笔记,他竟然真的在有意搜集那些关于连环杀手的新闻,“只要抓住他们其中的一个,你立马就能躺在马里布的海滩上喝鸡尾酒了。”他说。
这听上去真是个美好的梦想,我立马表示敬谢不敏。
我知道我正在接近他,兰登来过这个小镇,一家快餐店的女招待对他有印象:因为他总是“遮遮掩掩、神经质地看电视”。
那个可怜的家伙,可能是害怕自己的通缉令从电视上冒出来吧,我不知道他到底清不清楚,警方闲着没事干不会在电视上通缉弃保潜逃的嫌疑人的。
不过他不在这个镇子里,按女招待的说法,他吃完午饭应该就继续开车往前走了。或许他在下一个城镇、或者下下个城镇落脚,但我却不得不住了下来:今天雨下得太大了,气温低得惊人。我找到那个女招待的时候以及很晚了,看外面泥泞的情况,我或许应该先住一晚再离开。
入住旅馆之后史密斯先生打电话来问我现在的
于是他只是向着我咂嘴,露出十分懊恼的样子。而我只想赶紧干完这一单离开这个地方,我真是太讨厌维斯特兰的阴雨天了。
我现在住在汽车旅馆里,隔壁有对情侣在玩命做爱,在这样下去我就准备去砸墙了。
总而言之,好好休息,明天还要好多活要干。
2016年10月14日
我觉得我找到兰登的踪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