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37章(3 / 4)

宫宴上,他一次遇到了顾清辉。

少女身姿曼妙,穿着一身浅紫色的襦裙,拥着斗篷,走在宫道上,身后的宫婢提着一盏绢纱灯随行,遥遥望去,她眉眼似比这薄雪还要冷清三分。

那时的牧临川,靡颜腻理,俏丽又孤冷,自我封闭。

他经常睁着大大的眼睛,嗓音软糯地拒绝着所有人的好意。

随行的内侍与宫婢都说,这是长乐王王妃牧行简,他得喊她一句嫂嫂。

只有在那一片天地中,他是不容于世的天才。

可从来没有人这么认为。

那男人骂他是废物,众人骂他是,bao君,他痴迷于佛事,曾经效仿汉昭烈帝,三顾上京名寺宝严寺,躬请当世尤善于绘画雕刻的了慧。

了慧却大骂他灭绝人性,雕画出来的东西毫无审美价值,用色一塌糊涂,是个不折不扣狂妄自大的庸才。

他当即便叫人把了慧拖下去杀了,自己动手把他做成了又一尊嘴歪眼斜的佛像,藏于千佛窟内。

做的事,然而这同时也使他迷失了方向。

少年垂下眼睫,嘴角扯出点儿讥讽的弧度。

他可忘不了,自己被接回王宫后不久,阿父厌恶的眼神。他长在寺庙里,于政事一窍不通,那男人大骂他是个废物。把一个根本不想当皇帝的,推上皇位,这是件多么讽刺的事。

牧临川扯了扯唇角。

他一直在寻找着自我的价值,却又深知“我”究竟是个多么荒谬的概念,到头来只能站在旷野中茫然无措的哀哀鸣叫。

少女是个外冷内热的性子,本是一家人,相处久了,关系也渐渐亲密了。

每每午夜梦回,牧临川常常都看到,少女手执书卷坐在案几前,在窗前倒映出清丽又朦胧的一抹倩影。

唯有顾清辉愿意温声勉励他,肯定他的价值。

当他生病时,少女略显生疏地抚摸着他的额头,替他掖上被角,不眠不休的侍奉在侧。

他们曾经有过一段亲密无间的岁月

不过会点儿奇*技巧罢了,给脸不要脸。

他曾经以为嫂嫂是会接受的。

顾清辉一直是个例外。

当时他刚入宫没多久,还不是眼下这个睚眦必报的恶劣性子。那时的牧临川,充其量只能算是个阴郁又漠然的小少年。

刚被人大菩提寺中带回,少年身子骨比同龄人要差上三分,冰肌雪肤,长长的眼睫覆压下来,乖巧又冷淡。

怪诞、病态、丑陋、模糊、疯狂、矫情,这就是他。

少年一副厌世的模样,阴沉沉地坐着,忽而又捂住眼放声大笑起来。

他无从发泄这无能为力,无从发泄这焦躁。

除了杀人。

只有杀人,只有杀人才能缓解他内心的焦躁与不安。只有千佛窟中那些他引以为傲的作品才能让他得到片刻的安宁。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