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沧元图 > 狼少年 > 第二十三章 要赢!

第二十三章 要赢!(2 / 6)

宗朔气得一笑,行,好养活,倒是不挑食!

“给,给吃吗?”

伙房的大叔放完了菜就要回小厨房,转身间,就见总是极有原则的大将军一叹气,有些恨铁不成钢的往屋里喊了一句。

“来吃!”

不一会儿,少年就坐在餐桌边,左手拿着鸡腿,右手拿着宣腾腾的大馒头,吃的一嘴油,竟还抽空自认为很上道的“奉承”了宗朔一回。

中午,小厨房的厨子来送伙食,这大叔还特地又卤了阿曈爱吃的酱鸡,只是刚把食盒放下,叫人吃饭的时候,就只见将军一个人从主屋出来了,往日一丝不苟的冠发稍有些凌乱,顺滑的锦缎里衣也皱皱巴巴的。

伙房大叔一愣,只是他跟着宗朔十几年了,知道他的脾气,所以才纳闷,“将军,阿曈呢,昨儿他还说再要吃酱鸡呢。”

宗朔稍整衣襟,礼仪优雅的落座在桌前,慢慢悠悠的把那只酱鸡撕了。

“写大字呢。”

大叔又听他们这个少年时期便不苟言笑,从来冷厉的大将军王一身轻松的倚在凳子上,慢悠悠的朝后边的主室书房里喊话。

着身躯高壮,才把人死死压在身下。

“和谁学的?不许再这么出招。”

“你管我!”

宗朔一挑眉,“再嘴硬,大字给我抄写一百遍。”

一听要抄写大字,阿曈的气焰瞬间就消了,又唯唯诺诺的软下了手脚。

“呜,宗朔,你的鸡可真好吃!”

只是大将军他少年时便随父东征了,是被军营里的荤话熏着长大的,一听少年的话,“噗”的一声,便将口中的茶喷了出来!

“浑说什么!多不堪!”

阿曈正把酱鸡塞的满嘴,意足的在嚼着

“写对了,吃鸡腿,写错了,就吃鸡屁股吧。”

阿曈正一脸气闷的抄写男人刚给他写出的满满一张纸的字,越写越难过,怎么回事!那大煞星写出来就又轻易又好看,怎么自己一写,这字就像长了脚到处爬!

正赌气,就闻见了酱鸡的香味,而后前厅里便传来那人的声音。

宗朔还以为那小子必然要用功好好写,来吃鸡腿才是,却听屋里支支吾吾的传来一句话。

“鸡,鸡屁股,也行。”

不行啊,写大字可太难了!他一拿那个软叽叽的毛笔,就手抖,一看那些复杂的大字,就眼花,总觉得它们自己长了手脚,在纸上张牙舞爪的吓唬他。

宗朔觉出少年屈服了,就要起身,谁料他刚松了劲儿,这小东西便瞬间扑腾起来,翻身就把他掀倒在床榻上,压住了就来掐他的脖子。

“哼,我先收拾了你,看谁还叫我写大字!”

只是刚掐到那大煞星的脖子,还没等使劲儿,就被宗朔按住手臂的麻筋,瞬间脱了手。

东山一霸,在此一败涂地……

排行阅读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最新小说: 那个喊楼告白的黑皮Omega 严拓 我的叔叔李海 名字的意义 重生后我决定继承家产 斯文尤物 一个贫穷的年轻人 回乡后揣了失忆霸总的崽 修真界第一暴躁奶妈 养了偏执狼崽后[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