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多年后,徐尘屿才知道,季松临用六天时间,寻觅很多家花店,走过排排花架,跑得双鬓沾满汗水,才在家路途偏远店铺找到这个种类。
这束芍药叫做落日珊瑚,随着时间流逝,花色会由橘色变为嫩黄,似落日西沉,也似他们初见,浪漫而诗意。
钻进厨房徐尘屿回头说:“送水师傅还没到,打胡萝卜汁,口渴话,先喝杯。”
季松临抬起桌边玻璃杯,边喝边打量着这间小公寓,主色风格是黑白灰,没有奢华摆设,细节却点缀得巧妙,看得出小屋主人品味不赖。
餐桌上
比起前两次,今天季松临看起来有点不样,他似乎特意打扮过。
季松临回首。
对上季松临眼睛那瞬间,思念哐当声,撞到漫天阳光,碎地金黄。
种久别重逢恍然感在心尖冉冉升起,徐尘屿第次如此清晰地感受到古人那句“①见君来,顿觉吾庐,溪山美哉。”
季松临怀里抱着束花,是芍药,花色皎洁,正如朝阳般盛放着。
,徐尘屿勉强端出三盘菜,清水凉拌。
徐尘屿发誓,这是他能做得最好。
低头看手表,已经下午三点,徐尘屿扯下衣襟,嗅嗅,浑身都是油星味,他看起来有点狼狈,进浴室,快速洗完澡,打开衣柜时候,又陷入今日大难题。
穿什?
衬衣配西裤,看起来太正式,简约运动服,看起来像学生,T恤加外套,又好像很普通,就在他纠结不已时接到季松临电话。
他站在人声鼎沸街头,踏过滚滚红尘,迈步朝徐尘屿走近,整整百五十二步,他走得缓慢而郑重,犹如春天去赴场三月邀约。
进屋时,季松临将花束递给徐尘屿。
“这还是第次收到花,很漂亮,谢谢你。”
“你喜欢就好。”
徐尘屿转身找白瓷瓶,第次收花人心情雀跃,在季松临看不见地方,他低头,鼻尖摩挲着花瓣,嗅嗅,芍药气息很淡,清香似有似无,他却贪婪地闻很久。
“到小区门口,是哪栋、几楼。”
“进门要刷卡,稍等,下来接你。”
电话才挂断,徐尘屿连忙拿过件纯色白T,套上黑色长裤就出门,这身打扮与平日他别无二致,头发乱糟糟,但挡不住他少年气英俊,眼望过去,活像二十岁出头大学生。
徐尘屿边摁电梯边整理仪容,他摇头轻笑,大概在笑自己,怎越活越回去。
走到庭院时,门阀处人潮汹涌,徐尘屿还是眼就看到他,那人穿着件剪裁优良白衬衫,熨得棱角毕挺,外搭浅灰色大衣,这样装扮让他介于男人与少年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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